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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與中評社青年記者對話全文回顧
http://www.CRNTT.com   2012-03-26 00:33:32


 
  記者:能不能說說您的構想? 

  梁振英:譬如說,現在已經有一些苗頭,台灣利用香港的金融服務、香港的專業服務到內地去發展,這些都是香港優質的服務。但這方面我們推廣不夠。 

  我在兩三年前在台灣跟江丙坤先生座談,我帶了香港專業聯盟第二團去。在座談的時候,他很感興趣,他跟我們談了二十多分鐘,就這麼一個題目。事前我們也沒什麼準備,可是談起來他感到很有興趣,就是香港的仲裁服務,台商在大陸簽合同,往往在商業上,雙方有些意見、或是有些糾紛,台商可能不想到大陸法院去解決,要來香港做仲裁(arbitration),或在香港做調解(mediation),這些對香港發展非常好。 

  我們在中環的國際仲裁中心是非牟利的,最近他們的業務越做越大,我也介紹日本的商人去那裡,因為日本商人不想搞關係,他們到大陸投資、經商也碰到一些矛盾。要是兩岸簽的經濟合同,裡面有條款,這條款說在香港做仲裁,我覺得這個就很好。香港作為第三方,對大陸這一方、對台灣這一方,應該都是可以信賴的。而且我們在香港做仲裁,就用香港的法律,這就可以發揮我們的優勢。 

  記者:您曾策劃及推動不少港台交流的活動,目前還哪些方面可以做? 

  梁振英:香港和台灣的互動很多,在文化方面、政府的工作方面,包括在台灣水災之後,我在拜會當時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先生時他也有提及,香港在處理風災、雨災方面有不少經驗,由1972年的6.18風災開始近四十年,香港在有效處理風災、雨災方面累積了相當多的經驗。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港台之間在很多的方面都可進行交流和溝通,雙方可以通過交流相互學習。 

  另外,比如台灣有縣和市的劃分,每個地方都有屬於當地的管理班子,專門管理當地的民生問題;香港也有十八區,但我們在當地就只有民政事務處,民政事務處只是負責統籌和連絡工作的部門,所以香港在地方管理方面還可以和台灣多做交流,多多學習。 

  我再舉一個在環保方面例子,台北市的垃圾收集做到了“垃圾不落地”,垃圾車來了,鈴聲響起,大家一聽到,一只手就拿著家裡的垃圾下樓,另一只手就拿著廚餘。廚餘不能丟到垃圾袋裡面,必須分開處理。一方面垃圾袋要做到“不落地”,廚餘則用另一個容器盛著集中到一個大桶裡運走,用作飼料或肥料。香港今天的廚餘幾乎是全部混合在家居垃圾裡面一同倒掉的。因此,今天台灣的市政衛生方面已經做得比香港好。在這方面,台灣人的意識、政策和執行情況都比香港好。 

  我們都是中國人社會,飲食文化方面香港跟台灣比較接近。在兩岸四地、中國人社會裡,廚餘和垃圾處理上台灣做得比香港成功,值得我們學習。 

  記者:香港三個堆填區都快要爆滿,港府打算興建焚化爐解決固體廢物的問題,您認為香港應建焚化爐嗎?還是應該參照台灣處理廢物的方法? 

  梁振英:這不是政府的選擇,而應該是人民的選擇。每個香港人都應該從自己做起,少一些產出固體廢物,處理好廚餘。城大每天產出五公噸的廚餘,這是很嚇人的數量,因為學校有兩萬四千個學生,加上四千多個教職員,共兩萬八千人,他們在大學裡面每天吃一頓到三頓。於是城大決定推出“零廚餘計劃”,決定付費請來工人,將廚餘跟垃圾分開,之後由一家收費的魚糧公司將廚餘運走用作魚糧。如果我們把廚餘直接當作垃圾一般運走,這是免費的,但城大依然推行計劃,反映出一個問題:一所大學是否願意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出錢保護我們的環境? 

  正如剛才我提到的,你可以決定不出錢買處理廚餘的機器,直接將廚餘跟垃圾混在一起丟掉,但這是不太負責任的做法。因此,問題還是出於人身上,與其說港府需制定何種政策的話,不如直接從個人做起,包括:一,將廚餘分開,減低垃圾的厭惡性;二,將垃圾的量減少。這樣就能解決問題。 

  還有在回收方面,我看到香港的垃圾回收箱裡什麼類型的垃圾也有,無疑於一般的垃圾桶,這也反映出人的問題。所以我覺得,我們應首先問問自己應如何宣揚處理垃圾和做好香港人這種新意識,尤其是針對年輕人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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