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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蘇榮和他的“于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25 16:26:25


 
  桂松團隊回憶當時的境況:一邊是120畝的研發生活配套項目用地,在政府“有形之手”助推下,福建籍神秘開發商介入承包,開發預售高檔商業樓盤,最終迫使鴻源將土地按成本價拱手相讓;一邊是地方政府代建的300畝生產中心項目,相關人員涉嫌瀆職貪腐造成項目爛尾,為求掩蓋,以索要工程款的名義反將鴻源告上法庭。

  2010年1月,桂松連續數日電話催促時任南昌市委主要領導,請其同意將鴻源LCOS項目部分轉移至外省,並就項目遺留問題確定方案。

  1月6日,一封請求項目轉移的情況反映信,送到了當時主管紀檢和科技工作的一位省委領導手上。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後不久,時任南昌市委主要領導在與桂松通話時一反常態,質問其寫信“告狀”一事,並稱早就說過研發生活配套項目轉讓是省委某領導的決定,“上面要整你,你自己到省裡去擺平吧。”

  為了令桂松信服,該主要領導在電話中進一步透露,通過時任南昌市政府一位副秘書長夫人“牽線”,“于姐”在香港收受了該開發商高達“8位數”的賄賂。

  記者通過權威渠道證實,“于姐”全名于麗芳,1954年8月出生,並非坊間流傳的“70後”。蘇榮夫婦二人均為吉林人。

  江西官場上,“于姐”之名流傳頗廣,其身影亦出現在新餘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周建華的舉報中。

  周的舉報材料稱,新餘高專對老校區300多畝土地公開拍賣時,一位浙江籍商人請托原省委書記夫人從中干預,通過時任新餘市政府主要領導中斷拍賣程序,最終低價獲得該地塊。

  據周建華案代理律師周澤稱,周建華也是從上述浙江籍商人口中聽說“于姐”,未有直接接觸,相關舉報材料中還將其名字寫成了“餘姐”。

  鴻源案發

  與上述南昌市委主要領導最後一次通話不到兩個月,2010年3月5日,桂松在深圳被抓。

  同年3月18日,南昌市檢察院以涉嫌單位行賄罪批准逮捕桂松。

  之後,因涉嫌抽逃出資罪等原因,南昌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先後三次延長其羈押期限。2011年10月25日,南昌市經濟開發區檢察院對桂松案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01年10月至2008年1月間,桂松曾三次行賄南昌市經濟開發區原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湯成奇,金額分別為30萬元港幣、50萬元人民幣、3萬元港幣,涉嫌單位行賄罪。

  此外,桂松還被控涉嫌抽逃出資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逃稅罪。

  南昌經開區法院一審判決,桂松犯單位行賄罪和抽逃出資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湯成奇則因受賄等罪名,一審被贛州市中級法院判處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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