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普選問題的說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31 16:27:18


 
  (二)關於行政長官候選人的人數。草案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這一規定的主要考慮是:

  第一,行政長官候選人人數規定為二至三名,可以確保選舉有真正的競爭,選民有真正的選擇,並可以避免因候選人過多造成選舉程序複雜、選舉成本高昂等問題。

  第二,香港回歸以來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中,各次選舉幾乎都是在二至三名候選人之間競選。確定二至三名候選人比較符合香港的選舉實踐。

  (三)關於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提名委員會過半數支持。草案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這一規定的主要考慮是:

  第一,香港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是一個專門的提名機構,提名委員會行使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是作為一個機構整體行使權力,必須體現機構的集體意志。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民主程序”應當貫徹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以體現提名委員會集體行使權力的要求。因此,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必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委員過半數支持是適當的。

  第二,提名委員會將由四大界別同比例組成,規定候選人必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委員過半數支持,候選人就需要在提名委員會不同界別中均獲得一定的支持,有利於體現均衡參與原則,兼顧香港社會各階層利益。

  第三,行政長官報告表明,香港社會有不少意見認同行政長官候選人需要獲得提名委員會委員一定比例的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聽取的意見中,有不少人建議對這個比例作出明確規定。為此,進一步明確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委員過半數支持,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有助於促進香港社會凝聚共識。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