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的違規行為並非無跡可尋。僅寧夏銀川市房管部門,近3個月以來就接到對該公司的投訴120多次,主要涉及代收房屋首付款不及時退還等問題。而寧夏工商部門“12315”熱線自2012年6月以來接到關於“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投訴案件達201件,占全區中介服務投訴量的65%。在西安市,早在今年3月,陝西興麟房產就因違規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被暫停新的分公司備案資格,當地房管部門也陸續接到不少針對興麟房產的投訴。
記者了解到,對房產中介行業負有監管責任的,主要是各地工商和房管部門。但在“興麟系”房產中介公司案發之前,各地相關部門對其違規行為態度都比較“溫和”。
寧夏工商和房管部門表示,曾對企業多次約談,房管部門對其兩次處以共2萬元罰款。在內蒙古包頭市,當地房管部門稱,針對興麟公司的違規行為多次發布警示。而在西安,房管部門接到部分投訴後並未高度重視,只是將其作為普通合同糾紛進行處理。各地監管部門都表示,執法手段有限,有責令整改、約談、行政處罰的權力,並沒有取締和查封類的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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