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官員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的風險正在加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17 09:33:33


 
  這就說明,瞞報個人有關事項,一旦被發現不僅難獲提拔,還可能會被免職。孫鴻志和廖永遠的案例進一步說明,瞞報個人有關事項還可能面臨相應的刑事責任,因為從瞞報入手,一步步深查就能發現官員其他嚴重問題。

  所謂個人有關事項,與個人廉潔息息相關。據報道,官員須報告的個人事項共有14項,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包括本人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涉及“家產”方面的有6項,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等情況。可以說這14項最容易出問題,也最容易被查出問題。

  以前,不少官員心存僥幸,該如實申報個人事項卻馬馬虎虎。比如有“三玩市長”之稱的雷淵利,曾毫不掩飾地稱:“財產申報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我從來沒有執行過。紀委每年春節後登記收受紅包禮金情況,我只是象徵性地登記一點。”如今看來,再蒙混過關可就很難了,瞞報後一旦敗露就吃不了兜著走。

  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對官員填報個人事項將隨機抽查的比例,由3%~5%提高到10%。更重要的是,中組部已提出,“針對未如實填報或者瞞報的組織處理問題,進一步研究制定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結果認定和處理辦法”。換言之,核查與處理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方面,將形成強有力制度安排。如果繼續心存僥幸,恐怕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理。

  官員瞞報個人有關事項,正日益成為一件高風險的事情。面對持續高壓的反腐態勢,所有官員必須如實申報個人有關事項,別存僥幸。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