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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蔡英文“憲法”論述的“進”與“退”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37:07


 
  眾所周知,自1991年4月至2005年6月的十四年間,台灣當局曾對“中華民國憲法”進行了七次增修。對比增修前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可以發現,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有許多模糊之處,這使得台灣社會對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存有不同解釋,誠如謝長廷所言:“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中“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的部分,固然可以解釋為“統一的架構”;但對主張“台灣是主權國家”者而言,該條文並非必然意味著“國家要走向統一”,而是確立了當前“兩國”是處於“未統一”的分立現狀。(6)因此,七次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雖仍保持了“兩岸一中”的基本架構,但“一中”解釋被稀釋,既可按照原來的“一中”意涵解釋,也可向“獨台”方向解釋,還可以向“台獨”方向解釋。正因如此,有台灣人士極端地認為,七次增修工程完成了“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的縮限,實現了“中華民國台灣化”。

  蔡英文的“憲法”論述似乎給外界營造了一種回歸“憲法一中”的想像,但其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包括本文和增修條文兩部分,其中的增修條文部分仍存在異化解讀的空間。要看清其“憲法”論述的“真面目”,尚需跟蹤其“憲法”論述的後續內容。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亟待進一步觀察。

  第一,對“憲法”內涵如何解釋。如果蔡英文藉借“中華民國憲法”中“一中”內容的模糊性,強調“中華民國憲法”的本土化或台灣化,凸顯“一邊一憲”或“兩國兩憲”,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如果蔡英文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性質,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主張“一中一憲”,並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唯一“法統”地位,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一中”論述。

  第二,對“領土範圍”如何界定。蔡英文所指的“中華民國”,其領土範圍是包括大陸和台灣,還是僅僅及於台澎金馬?若為前者,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類似於國民黨的“大一中”論述;若為後者,即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且領土主權範圍不及於大陸,故意切斷兩岸的“一中”連結,使兩岸關係變成“國與國”關係,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

  第三,是否堅持己方“憲法”的唯一“法統”地位。堅持己方憲法唯一“法統”地位的實質是堅持“單一主權”、“單一外交”和“一國一府”,這是兩岸政權之爭的重要體現。只有互不承認對方“憲法”的合法性,堅持“一中一憲”,方可將兩岸爭議維持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否則,就會出現“一中兩憲”,使得兩岸爭議由政權之爭上升為主權之爭,導致“一國兩府”或“兩個中國”。蔡英文在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同時,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合法性至關重要,這是考察其“憲法”論述性質的又一重要指標。

  綜上所述,要想準確研判蔡英文的“憲法”論述,只看到其接受“憲法”遠遠不夠,還需分析其接受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中華民國憲法”?其主權範圍如何界定?其論述中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何關係?等等。以上問題正是當年李登輝當局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掩蓋下建構“台獨”論述的主要著力點。如果我們僅僅看到蔡英文對“中華民國憲法”由“不接受”到“接受”的轉變,就認為其接受了“兩岸一中”,那就犯了“一葉障目”的錯誤。

  除此之外,研究蔡英文的“憲法”論述,還應與她的其它兩岸關係論述結合起來通盤考察。從蔡英文的一系列論述來看,其“憲法”論述與“維持現狀”、“求同存異”等論述一脈相承,只是各有側重。“維持現狀”也是一個似是而非的模糊論述,譬如要維持一個什麼樣的“現狀”?眾所周知,兩岸三方對於“現狀”的認知和解讀並不相同,大陸認知的現狀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國民黨認知的現狀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架構,但強調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至少在法理上如此論述);民進黨認知的現狀則是兩岸“一邊一國”。那麼,蔡英文要維持的“現狀”是上述哪一種現狀?綜合分析不難推知,蔡英文的“現狀”仍是指兩岸“一邊一國”,其立場和主旨是,在不放棄“台獨”的前提下,緩和與大陸的統“獨”對抗,繼續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便為下一屆選舉連任奠定民意基礎。(7)蔡英文的整套論述清晰地表明,其“台獨”立場並未發生變化,有所調整的僅僅是“台獨”策略。與原來“台獨”勢力要求重新“制憲”的主張相比,蔡英文無非是主張在“憲法”框架內推動“務實台獨”,這是民進黨在無法實現“法理台獨”而又不願放棄“台獨”的情況下,迫於大陸壓力而做出的無奈選擇。

  蔡英文“憲法”論述與大陸底線的距離

  不管出於壓力還是動力,蔡英文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在兩岸關係意義上無疑值得肯定。對於大陸方面來說,如何巧妙回應蔡英文的“憲法”論述,是一個技術要求很高的動作。我們務必做到:既要對蔡英文回歸“憲法”的論述表示肯定,又要一針見血地指出其論述存在的問題;既要引導、鼓勵或迫使蔡英文繼續與大陸相向而行,又要避免在處理“中華民國憲法”問題上留下後遺症。

  分析至此,就引出一個問題:蔡英文在“憲法”問題上究竟該如何表述才符合大陸的要求?換言之,其“憲法”論述與大陸的政治底線究竟還有多遠?大陸方面一直聲明,其政治底線是要求蔡英文接受“九二共識”(核心意涵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雖然“憲法”論述和“九二共識”屬於不同的話語表述系統,但兩者在表達“兩岸同屬一中”的意涵上具有融通性。為此,筆者可以為蔡英文繪製出如下論述路線圖,即“台灣共識”→“憲政”論述→“憲法”論述→“一中憲法”論述→ 唯一“法統”的“一中憲法”論述。目前,蔡英文的“憲法”論述正處於上述路線圖中的第三步,今後必須走完後兩步,才能實現與大陸的和解與互動;否則,無法建立民共互動。對於尚未完成的後兩步,大陸期待蔡英文能夠合併邁進,努力一步到位,但如果確有困難,也可以分為兩步走:

  第一步,必須明確表示其所接受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不能進行其它(如“台獨”或“獨台”)演繹解釋。那麼,如何表述才是“一中憲法”呢?關鍵要明確“一中”是指“大中國”意義上的“中華民國”,具體的考察指標是,恪守“憲法”本文第四條的規定,亦即“中華民國”的疆域範圍必須涵蓋大陸和台灣。但反觀蔡英文的論述,可能會側重對增修後的“中華民國憲法”進行解釋,將領土範圍縮限在台澎金馬地區。對此,需要蔡英文在“憲法”立場上有一個明確的轉變和表態,要明確承認“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從目前台灣各界對“一中”解釋來看,主要有以下四種涵義:一是“一中即中華民國”,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互不隸屬的並列關係,即“國與國”關係;二是“一中即一個中華民國”,其領土涵蓋大陸和台灣,堅持“單一主權”,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性;三是“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屬於“一中”,此“一中”為虛體架構,實質是“一國兩府”;」四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屬於“一中”,此“一中”為虛體架構,實質是“一中兩國”。在上述四種“一中”解釋之中,只有第二種解釋接近大陸要求的“一中”意涵,對此,大陸雖不滿意,但可勉強接受;其它三種解釋均為“台獨”或“獨台”解釋。因此,退一步說,即便蔡英文的“憲法一中”不正面包含大陸的“一中”意涵,至少也應接近國民黨的解釋,即將“憲法一中”中的“一中”解釋為“大中國”意義上的“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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