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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絡安全法草案二審 強化運營者社會責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6-28 10:34:06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6月27日在北京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海陽作的關於網絡安全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強化國家的責任和公民、組織的義務,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協同推進網絡安全與發展,切實維護國家網絡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這是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這部社會廣泛關注的法律草案。

  擬加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及其數據的保護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27日就網絡安全法草案作匯報時表示,一些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建議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範圍不作列舉,可由國務院制定配套規定予以明確。

  對此,二審稿規定,國家對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洩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範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二審稿還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信息和重要業務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同時,為了鼓勵網絡運營者自願參與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促進網絡運營者、專業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之間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並加強對這些信息的保護,二審稿增加規定,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絡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中取得的信息,只能用於維護網絡安全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擬進一步強化國家維護網絡安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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