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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阻撓引渡殺人犯 反對派議員愧對港人
http://www.CRNTT.com   2019-02-22 00:01:29


受害人家屬期望疑犯可以送交台灣調查和審判,女兒早日“沉冤得雪”。
 
  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是取消現時移交逃犯安排和相互法律協助安排中,不適用於“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其他部分”等一類條文,使香港與內地、台灣、澳門可就移交逃犯和相互法律協助,訂立雙邊協定或多邊公約等“長期安排”,又或以一次性的“個案方式”進行合作。修訂不僅堵塞漏洞,確保將罪犯繩之以法,而且作出了種種限制,充分保障疑犯的人權。

  對於香港建議修例,以便可以進行一次性移交,據報道已經得到台灣地檢署的歡迎,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表示:“讓被害人權益得到伸張,家屬也能夠平息他們的哀傷,就是站在檢察官辦案的立場,會覺得這是一個很正面的發展。”士林地檢署表示,希望香港方面盡快通過相關法例,將疑犯移送台灣,亦表示擔心疑犯在香港羈押期滿後藏匿或逃亡。

  但是,面對殺人嫌犯清晰明確的犯罪事實,包括殺人犯自己的供認不諱,幾個反對派議員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還是對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橫加阻撓,態度之惡劣、觀點之荒謬、目的之詭異,都令人難以接受。不禁讓人高度質疑他們做人有無良心?做事有無原則?是否真正愛港?是否真正忠於選民?

  首先是做人有無良心?

  面對殺人嫌犯的殘暴,面對受害人家屬刻骨銘心的悲愴,這些反對派議員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伸張正義,令殺人嫌犯面對自己的罪行並接受應得的法律懲處,而是用泛政治化思維肆意猜度,希望面面俱到地把自己“保護”起來。設問,他們想到受害人家屬的正當訴求與痛苦感受了嗎?又設問,假如受害者是他們自己的親屬,他們還會這麼“事不關己”地胡攪蠻纏嗎?那幾位竭力阻撓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反對派議員,應該捫心自問:做人有無良心?

  其次是做事有無原則?

  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議員作為代議士,對香港的法律完善、香港的法治環境負有重大責任。面對造成殺人嫌犯不能引渡接受法律懲處這個香港法律存在的重大缺陷,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應該毫不猶豫地支持修訂,從而消弭缺陷,進一步完善香港的法律體系,優化香港的法治形象。根據香港現有《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移交逃犯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包括台灣、澳門和內地,這就導致香港與台灣、澳門和中國內地至今仍未有形成逃犯移交機制,也就衍生出各種跨境罪案,嚴重影響了兩岸四地的執法行動,讓不少罪犯能夠鑽法律空隙逃避刑責。那幾位竭力阻撓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反對派議員,應該捫心自問:作為立法會議員,做事有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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