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3:發布售賣口罩虛假信息,收取貨款後便將對方“拉黑”
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宣判郭某詐騙罪一案
2020年1月底至2月初,郭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供貨緊張的情況,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以收取貨款後拉黑對方賬號的方式,先後騙得2名被害人共7443元。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
案件4:發布出售口罩虛假信息,騙錢15萬元後用於網絡賭博
2020年2月4日,譚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供貨緊張的情況,在其家中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騙取微信好友信任,通過微信轉賬或銀行轉賬收取被害人榮某購買口罩的錢款153550元,後用於網絡賭博。2020年2月6日,被告人譚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某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