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回歸”需“補課”,也需創新
中評社記者:中央通過完善選舉制度,切實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有觀點認為,此舉讓香港迎來了“二次回歸”。您如何理解“二次回歸”?香港若要完成“二次回歸”需經歷哪些階段?
田飛龍:“二次回歸”的說法有一定道理。去年國安法,進行選舉法,在“一國兩制”憲制秩序意義上構成了一個“憲法時刻”,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結構性擴展。1997年香港回歸後,很多制度建設的課題被長期擱置,23條立法未成,國民教育無法推行,選舉制度改革一波三折,外部勢力干預如入無人之境,等等。中央此番撥亂反正,以法治手段彌補既往體系的嚴重缺陷和漏洞,控制系統性制度風險,本質上是一種“制度補課”,但也確實具有一定的制度創新與突破的意義,有助於建立與新時代相適應的、真正完整和健全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
當然,反對派關於“二次回歸”可能有不同說法與理解,比如他們會認為香港成了“一國一制”、“香港民主已死”等。英國《經濟學人》雜誌2021年3月30日的封面故事主題就是香港變制,對我有專門採訪,但記者文章的最終基調是灰色的,認為英國人鐘情和守護的那個美好的“舊時香港”已隨風而逝,其傷感之情溢於言表。我相信英國人看待香港有一種特殊的情結,當然有殖民紐帶的歷史記憶,但也有對香港作為英國現代性文明“模範城市”之逆向演變的痛徹肺腑。高級一點理解,這可能是一種“西方文明”衰落之痛,但恰恰是中華文明及其主權秩序在香港的正當表達與塑造,回答了到底什麼才是完整的“一國兩制”以及五十年之後怎麼辦的懸案。
“二次回歸”,既有補課成分,也有創新成分,因香港必須適應新時代的民族復興整體框架,以融合發展為主調,以與國家共同開辟全球化新空間為增長方向。這一新的歷史進程需經歷如下階段:第一,制度定型期,按照2019年十九屆四中全會有關“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規劃展開,國安法與選舉法只是最關鍵的兩個項目;其二,共識形成期,這需要從制度教育、學校改革、文化更新及國家認同建構等多層面細致入微地展開;其三,融合發展期,即借助大灣區及“一帶一路”,促進香港與內地的融合發展及共同的全球化成長;其四,再全球化的定位期,香港作為連接歐美全球化與中式全球化的雙向互動平台,獲得新的生命力與發展角色,新香港完成歷史性的身份建構和自信心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