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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台灣當局不具“APEC”獨立完整權利
http://www.CRNTT.com   2018-09-26 16:25:06


  中評社香港9月2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在巴布亞新幾內亞舉行的本年度“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即將召開,但台灣當局出席會議的代表人選仍未能確定。台灣當局不是從自身找原因:當年陳水扁即將任滿下台時,扁政府爆發了“巴新外交公款侵吞案”,無端端地將巴布亞新幾內亞“拖下水”,讓巴國在國際社會蒙冤受屈,至今仍然對台灣地區的民進黨當局耿耿於懷,因而對台灣當局的與會人選更為嚴謹遵守“西雅圖模式”,並要求蔡政府對出席“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人選低調行事;而是以為“鴻鵠將至”,可以將之“鬧大”,以轉移台灣民眾對蔡政府施政失能不滿的視線,因而炮製了所謂“中國大陸可能在APEC場合打壓台灣”的流言,而且昨日更由“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出面,煞有介事地“證實”該項傳聞,並聲稱台灣是“APEC”的會員,和其他會員國一樣擁有“獨立完整權利”,台灣的參與代表著二千三百萬的台灣人民,並沒有政治前提。而蔡政府的“外交部長”吳釗燮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言之鑿鑿地聲稱,中國大陸甚至將手伸向台灣一向正常參加的“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企圖把原來不存在的“一中原則”塞到“APEC”組織運作之中。

  文章說,這是一個混帳的邏輯。因為在當今世界上,基本上所有的國際組織,從聯合國以降,都在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將並不擁有“獨立完整權利”對台灣當局排除在外。因為按照一個中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人民行使主權的唯一合法政府,有權利和義務代表中國曾經國際組織及其活動。台灣作為中國的一部分,不能也沒有資格參加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但考慮到台灣經濟、社會發展和台灣同胞的實際需要,對於某些允許地區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經濟組織,中國政府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立場的前提下,根據有關國際組織的性質、章程規定的實際情況,以中國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種方式,靈活處理台灣當局的加入問題。因此,即使是台灣當局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如“WTO”和“APEC”等的經濟組織,台灣當局參加的身份,也並非是“國家主權會員體”,而是“地方會員體”。

  文章說,就以“WTO”為例,台灣當局是以“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的“非主權經濟體”的身份參與的,而且其簡稱為“中國台北”。中國是“TWO”的前身“GATT”的創始國之一。聯合國於一九七一年恢復中國的合法席位後,“GATT”通過決定,取消了台灣當局在“GATT”中的觀察員資格。一九八六年七月,中國正式提出恢復“GATT”締約國地位的申請。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台灣當局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領域”的名義申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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