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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管好一個饅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11 20:59:11  


  日前,甘肅省啟動了“效能風暴行動”,目的是集中治理行政審批事項,據《工人日報》報道,在此次行動中,該省叫停了從去年4月1日就開始實施的 《甘肅省生產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許可管理暫行辦法》。該“紅頭文件”明確規定,“要對商場、超市、零售商店和攤點以外,同時具有固定加工場所和固定工藝流程、傳統低風險的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實施加工許可管理”。照此規定,加工油條、賣個饅頭也要行政審批並獲得許可證。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加工安全問題關乎國計民生,不能有絲毫馬虎。所謂“饅頭許可證”的出發點,或許出於對小作坊食品生產安全問題的考慮,但卻違背了《行政許可法》中關於規範性文件等“紅頭文件”一律不得設定行政許可的規定。這是因為,就小作坊食品生產加工的監管難題,國家雖然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但並沒有設定行政許可事項,而是授權省級人大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這就意味著,在地方性法規出台之前,其他任何規範性文件都無權創設此類行政許可。所以,“饅頭許可證”無法律依據,應當終止執行。 

  那麼,消費者購買具有“許可證”的饅頭,能否放心食用呢?這多少還是會讓人產生疑問的。理論上,任何行政許可與審批行為不僅意味著行政收費,還包含著政府應當履行的責任。甘肅質量技術監督局發放 “饅頭許可證”的目的,如果是為了加強監管,無需審批同樣可以做到;如果只是試圖通過行政許可從中牟利,那就是典型的尋租和惰政行為,應當依法追究責任。實際的情況是,在許可證制度“暫行”的時間裡,只有500多家食品生產和銷售的小作坊按規定申領,而散布街頭巷尾、數量眾多的攤點大多我行我素。很顯然,這是一種典型的以“證”代管行為,儘管貼上了“許可證”標簽,但小作坊食品生產和銷售的監管情況很難說有實質性的改善,食品安全自然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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