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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何時以套內使用面積交易
http://www.CRNTT.com   2022-03-30 17:27:44


  近些年,每到全國兩會召開之時,總有不少代表委員呼籲購買商品住宅時應“取消公攤”的問題。今年兩會期間,“取消公攤”再登熱搜。

  目前,我國住宅面積計算方式主要采用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一般說來,建築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之差就是所謂的“公攤”。現實情況中,“公攤太大,得房率低,不清楚公攤面積的構成”讓購房者感到糾結;公攤面積缺少標准,管理混亂,也可能讓購房者利益受損。讓公攤面積更透明,以套內使用面積交易等呼聲日益增高。

  其實,商品住宅的入戶廳、電梯、樓梯間等勢必會占去一定空間,形成公攤,一些高層帶電梯的住宅公攤在20%-30%已是司空見慣。公攤面積不是越小越好,如果這些公共空間縮水,居住品質也可能隨之降低。公攤面積大小,應該由開發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廣大居民的實際居住需求以及目標客群的定位確定。

  購房者之所以對“公攤面積”積怨已久,主要不在於公攤面積的大小,而在於公攤面積不透明。盡管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應該按照相關要求分別標注建築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但購房者按照建築面積購房,為公攤付費,由於缺乏專業知識和公攤面積計算的複雜性,很少有人能算清楚開發商告知的公攤面積是否准確,只能開發商說是多少就是多少。個別開發商將本不該計入公攤面積的人防工程地下室、保安室、管理用房等面積也計入公攤面積。於是,為公攤付的這部分購房款成了一筆糊塗賬。如果公攤面積不實,不僅可能多付了購房款,未來的物業費和取暖費也都將隨之多支付。應該說,當前公攤面積的計算因為不透明而缺乏公信力,信息的不對稱可能讓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

  不僅如此,與公攤面積相關的一些收費和收益也存在爭議。比如,一些公攤面積是不供暖的,但取暖費是按照包含公攤部分的建築面積收取;還比如,物業公司服務的是公共面積,基本不進行入戶服務,可物業費還是按照建築面積收取。不少購房者認為這些都有不合理成分。此外,公攤面積的購房款和相關費用“攤”給了業主,而在很多小區,公攤面積所產生的收益比如廣告費等卻為開發商或物業所有,很多并未用於廣大小區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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