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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芹菜罰單”爭議,要從案例中探索執法尺度
http://www.CRNTT.com   2022-08-31 18:37:11


  日前,陝西榆林6.6萬元“芹菜罰單”被國務院大督查定性為“過罰不當”,引發坊間熱議。在多數觀點批評執法不當的同時,昨日亦有IP屬地陝西的自媒體賬號刊發某自稱“多年從事食品安全執法案件的評審、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法制審核工作”的作者文章,表達不同意見,認為“毒芹菜”被處罰符合法律規定,并詳述執法者的一些“委屈”,文章得到多個行業自媒體賬號轉發,圍觀者衆。

  國務院大督查披露的督查案例能不能提不同意見?當然可以!包括督查結論在內的諸多行政內部監督機制,均在制度層面設置了必要的異議申訴渠道。當然,即便是在被監督機構負責人公開表態認可督查結論、立行整改的背景下,行業內自媒體也可以刊發基層執法人員不同觀點,應當說這正是健康有序的公共討論所希望看到的場景。

  理不辯不明,只有充分順暢的討論才有助於類似6.6萬元“芹菜罰單”問題在實踐層面得到根本性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為6.6萬元“芹菜罰單”辯解的行業自媒體文章,不僅披露了包括涉事芹菜“毒死蜱實測值為0.11mg/kg”等多個案件細節,而且援引榆林當地另一涉芹菜處罰的行政訴訟判例,以論證當地法院對另案5萬元“芹菜罰單”的某種支持。姑且不說同類案件的事實、證據不可能完全一致,從業內人士引用的判例倒是可以看到,國務院大督查通報所指榆林當地2021年以來,“罰款超5萬的就有21起,案值都只有幾十或幾百元”的情況可能具有相當的普遍性。而圍繞相關行政處罰所展開的訴訟,也并不排斥行政監督內部基於比例原則的自行糾正舉動。

  公開信息顯示,某芹菜“毒死蜱”項目檢測數值超過榆林6.6萬元罰單案數倍的2021年長沙案例,當事人所購入6公斤芹菜同樣“未查驗供貨人信息、檢驗合格證明文件,未索要進貨票據”且事發後未有芹菜被召回,因未發現造成危害後果以及“貨值金額低”等原因而被從輕處罰5030元。有和榆林“芹菜罰單”同向的本地其他案例,也有與榆林操作反向的同行做法存在,以片面的舉例論證具體處罰的合理與執法的為難是否有欠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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