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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不是“臨時工”,而是暴力執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07 05:23:53  


  6月3日,人民網陝西頻道報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後執法 打傷多人”一事。5日,延安城管就網絡曝光延安城管暴力執法的事件回應,稱跳踩商戶頭的城管是臨時工,並公布了6月4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黨委就此事召開專門會議明確的五條意見。

  輿論的聚光燈又一次打向“城管暴力執法”,圍毆商戶、跳踩商戶頭、懷疑“酒後執法”……這些與文明執法截然相悖的詞匯,讓公眾再一次對城管執法亮“黃牌”。顯然,文明執法的理念,並未深入執法者心中,而“臨時工”跳踩商戶頭的行為卻升級了“暴力執法”。雖然延安城管局回應踩頭的人是“臨時工”,但“臨時工”的錯與正式員工的錯有什麼區別呢?當“臨時工”穿上城管的制服執法時,在公眾會因他是“臨時工”就視若無睹麼?這場“暴力執法”的焦點並不在於執法的人是否是“臨時工”,公眾既不會因為是“臨時工”犯錯就覺得情有可原,也不會因為是“臨時工”犯錯就維護城管形象。而公眾之所以對暴力執法集體聲討,不只是對弱者的同情,更是對公平文明的期望。

  想到城市謀生計,卻沒有太多的本錢,付不起即便是“便宜”的門面費,迫於成本壓力,只好買一個小三輪,拖上一些商品,在城市裡流動著做買賣,這是許多流動商戶的無奈之舉。然而城市裡流動不定的各種小攤販,常常讓原本整潔的城市容貌變的凌亂無序,為了維持整潔的城市容貌,也為城市居民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城管執法者必須要對流動商戶進行規範管理。在公眾看來,一個“官”一個“民”,兩個群體的強弱懸殊讓城管執法戴上了“倚強凌弱”的帽子,不由自主地幫助流動商戶“伸張正義”,公眾這種“維持正義”的目光也增加了城管的執法的阻力。當然,不論城管與攤販之間的衝突是緣起於誤解還是雙方對立不融的初始目的,都不是城管使用暴力執法的理據。但一味指責於此,也無益於改善城管與商戶的關係,更無助於維持城市環境與秩序。

  毋庸置疑,城管執法者圍毆商戶,是有違法律正義的。延安城管針對此事的回應也表明了“絕不姑息”的立場,城管雖可以在其職權範圍內扣留商戶的山地車,卻不能圍毆商戶侵犯商戶的人身權。“城管執法”之所以會成為輿論界的“弱勢”,不能歸因與公眾對城管執法的誤解,更多的原因還在於類似如此的“暴力執法”一次次削弱了公眾對“城管執法”的信任度。執法者不能做到文明執法,難道商戶們就應該“坐以待斃”嗎?更何況是“跳踩頭”這樣的暴力行為,執法者本是公僕,何以成了恣意妄為的“強匪”?

  這起暴力執法事件把執法者“居高、恃強”的角色缺陷暴露無遺,“文明執法”尚未成為執法的支撐,面對群眾的不支持,執法者採用的工作方法是“強制”的。但筆者想說一點,雖然每個公眾都有遵守城市管理規章制度的義務,但並不表明執法者有“體罰”違規者的權力。“臨時工”跳踩商戶頭的事件引來公眾的“圍毆”,除了應對當事執法者予以問責,保障受害人的權益之外,執法部門應當認識到,“臨時工”不是暴力執法的擋箭牌,創新執法形式,落實文明執法才是重點所在,不要只把文明執法停留在教育之中,更別把文明執法當做一句空空口號,喊兩聲就完事了。事實上,公眾對城管執法的“差評”就是公眾對城管執法信任度的體現,不論是處於何種無奈,不要再讓“臨時工”的暴力執法去挑戰公眾的接受底線了。

  筆者想起不久前一名武漢城管為了不讓攤販占道擺攤與攤販對跪,讓公眾看到了城管執法的無奈,引發一場熱議。筆者不是提倡城管要對商戶們低身下氣才叫文明執法,只是從那名武漢城管身上看到了一種換位“體諒”的執法方式,用自己的行動去平和的解決執法過程中的矛盾,引導商戶也換位思考,至少他做到了沒有暴力的“文明執法”。(時間:6月6日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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