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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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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友詩 |
中評社╱題:《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回顧與前瞻
主辦:中國評論通訊社 中評智庫基金會
主持人:李風 (香港)香港亞太戰略安全研究所所長
評論員:凌友詩(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中心榮譽研究員
劉瀾昌(香港)香港中觀研究所所長
郭一鳴(香港)香江智匯副主席
朱穗怡(香港)《大公報》主筆
方平 (香港)香港理工大學榮休教授
林菁菁(香港)香港兩岸客家研究中心董事長
束沐 (香港)中評智庫基金會研究員
時間:2025年3月17日
地點:香港亞太戰略安全研究所
李風:開場白
今天會議的主題是紀念《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我們應該深刻認識這部法律的作用。今年對台工作會議提出,要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最重要的是要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現在,台灣問題面臨非常複雜嚴峻的局勢, 3月13日賴清德當局將大陸稱為“境外敵對勢力”,提出所謂“5大風險、17條因應措施”。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們紀念《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就更有現實意義。香港是對台工作的前沿陣地,香港涉台專家學者長期關注台海局勢,有獨特的看法,我們可以在這方面發表各自體會、認識與感受。下面,我先談幾點體會。
李風:加強“以法懲獨”
從執行層面打擊“台獨”
《反分裂國家法》已經實施20周年,20年來反“獨”促統取得了輝煌成就,大陸方面牢牢掌握了兩岸關係的主導權和主動權,台海局勢朝著有利於祖國完全統一的方向轉變。
法治思維反對“台獨”分裂挑釁
中國正在進行現代化強國建設,國家治理的重要標志之一是依法治國。隨著《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及實施,台灣納入到國家治理的軌道,在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中,具備了法律思維和法治思想。
《反分裂國家法》實施後形成“以法懲獨”制度體系,具有歷史性意義。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公佈實施後,在台灣島內引起強烈反響,海峽兩岸反“台獨”形成高潮,促成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並形成國共兩黨多項共識,2008年,主張認同以一個中國為核心的“九二共識”的國民黨重返執政。目前“台獨”挑釁越來越猖狂,但《反分裂國家法》始終是懸在頑固“台獨”分子頭上的一把利劍,“台獨”分子始終心虛,擔心這把利劍隨時向他們砍去。
依法有力反“獨”推進國家統一進程
《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對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提供強大法律支撐及保障。
《反分裂國家法》第一條開宗名義就闡明,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因此,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是反“台獨”分裂的重要法律。
第五條規定,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國家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實現和平統一。因此,可以說,《反分裂國家法》是促進和平統一的根本大法。
第八條明文規定,“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喪失,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因此,《反分裂國家法》也明確界定了“台獨”勢力不可逾越的紅線和底線,衹要“台獨”勢力逾越紅線及底線,國家將採取非和平方式完成國家統一,明明白白,斬釘截鐵。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在統一的進程中,如果“台獨”分裂勢力執迷不悟,肆意進行“台獨”挑釁,造成“台獨”重大事變,“台獨”勢力將逃脫不了灰飛煙滅的命運。
依法有力反擊外部勢力干涉
《反分裂國家法》頒布實施20年來,反對外部勢力干涉有法可依,在國際上更有力維護了一個中國原則。
《反分裂國家法》第三條明文指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年以來,針對外部勢力干涉台灣事務,中國政府和人民對此進行了堅決鬥爭。“台獨”勢力“倚美謀獨”“倚外謀獨”的種種圖謀遭到挫敗,外國勢力對台灣的干涉一次次以失敗而告終。
香港社會堅定支持《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與香港也有密切關係,香港是祖國大家庭的一員,香港同胞與全國同胞一樣,堅決維護國家統一,強力反對“台獨”分裂,堅定支持《反分裂國家法》的實施。香港經過2019年黑暴亂港事件,走向由亂及治、由治及興局面,更加珍惜現在社會穩定的良好環境。現在必須進一步澄清的是,《反分裂國家法》是否在香港實施,《反分裂國家法》與《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具體是什麼關係?這點應該明確,有關方面應對外加以說明。
特區政府及香港市民須瞭解及學習《反分裂國家法》,明確法律條文,在香港進行反“台獨”反分裂鬥爭。在新形勢下,香港必須防止過往曾出現的“台獨港獨”合流情形,防止“台獨”思潮及“台獨”勢力滲透香港,不讓潛藏暗處的“港獨”勢力死灰復燃。好在香港有國安法、二十三條立法,加上國家層面的《反分裂國家法》,有力保障香港社會由治及興,繼續保持繁榮穩定。
依法增加實施細則和執行層面行動
《反分裂國家法》法律條文內容精要,較為原則性,實施20年了,台海形勢發生很大變化,出現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我建議,根據台灣問題現況,對法律加以適當修改,增加具體實施細則,以適應新形勢反“獨”促統需要。
《反分裂國家法》必須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應加強執行層面的行動。以《反分裂國家法》和“懲獨22條”司法解釋等一系列“以法懲獨”制度體系,嚴肅處理、及時打擊“台獨”分裂事件,並公佈相關重要案例,在社會上形成宣傳教育效應,對“台獨”分裂勢力進行法律震攝。
凌友詩:“懲獨22條”完善《反分裂國家法》
彰顯對台管轄權
目前香港維護國安的法律,無法完全達致《反分裂國家法》防止“台獨” 分子分裂國家的目的。因爲《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的是香港居民在香港和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分裂國家,這叫“屬人管轄“。可是對於非香港居民,外國人或其他地區居民或台灣人,卻進行的是“屬地管轄”。也就是説,這些外國人或其它地區的人,如有分裂中國的行爲,行爲的結果必須發生在香港或影響到香港,香港才逮捕起訴他們。這叫“屬地管轄”。
對於居住台灣的“台獨”分子,如果他們既不是香港居民,他們分裂國家的行爲的結果又不發生在香港,例如賴清德在台灣搞“台獨”,沒有任何一事發生在香港,則香港特區政府不能使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或《香港國安法》對他進行管制。
民進黨偷換“中華民國”概念
“一中三段論”要講全
這次在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的時候,我向外交部的領導提出建議:今後在涉台發言中,要把對台的三句話講全。第一句是“世界上衹有一個中國”,第二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第三句是“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三句話要完整地講,不能衹講第一句和第三句。
所以,我認為《反分裂國家法》應該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這句。過去我們不講這句話,可能是考慮到台灣有一些“中華民國派”,但現在賴清德、民進黨已經完全偷換了“中華民國”的概念,這句話就特別應該講了。這句話表明,兩岸關係是中國內戰遺留的問題,是兩個政權在爭中國的合法代表權。所以越是要避免民進黨渾水摸魚、偷換概念,我們就越要回到事情的本質,把兩岸問題緊緊拴在內戰遺留的問題上,“中華民國”實際上是“中華民國政府”。
對於島內的“中華民國派”,實際上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的敵人究竟是誰。1991年李登輝“修憲”把“國民大會”和“立法院”改為由台澎金馬地區選舉產生,這個時候“中華民國政府”的性質就徹底變了,從中國性質變成台灣性質。所以真正滅亡“中華民國政府”的,不是中國共產黨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是李登輝和民進黨。大家應該團結起來對抗“台獨”勢力,而不是再抱著“中華民國”這塊搖搖欲墜的牌子。現在還抱著這個牌子就等於在幫助“台獨”。
所以,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就是要讓“中華民國派”清楚知道法理的變化,回到一個中國,認清真正的敵人。況且,中央人民政府宣稱自己是唯一合法政府的時候,就是佔據道德高地,表示自己有維護國家統一、防止分裂的絕對合法性。所以這句話非常重要,不但在內政問題上重要,在國際場合也應該加以強調,因為美國也在試圖模糊概念。
“懲獨22條”補充《反分裂國家法》
香港應主動紀念台灣光復80周年
《反分裂國家法》一度缺乏懲罰的條款。令人欣慰的是,2024年6月21日,“兩高三部”頒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依據我們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對懲處“台獨”分子分裂國家有了實施的細則。因此,今年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開宗明義第一條就講維護國家安全,已經以分裂國家罪對“台獨”分子定罪判刑。
“懲獨22條”補充了《反分裂國家法》的懲罰條款,絕對足以懲罰、威懾“台獨”分子,但其更高的意義是在實施過程中彰顯了中央政府對台灣地區的行政、立法、司法的管轄權。一個統一的國家,中央政府這三個權力必定施行於其全部國土與國民。雖然,現在中央政府還沒辦法對台灣地區實施完整而全面的行政、立法、司法管轄權,但是三權已經在逐步推進,這也就是國家統一由被動而轉成主動,也就是統一由等待的結果,轉而為操之在我的“進行式”。
今年是抗日戰爭勝利暨台灣光復80周年,中央政府會舉辦盛大的紀念活動,我們香港怎麼配合相關紀念活動?我建議,香港從抗日東江縱隊港九大隊,到最近幾十年的“保衛釣魚島”運動,都有勇於為國捐軀的香港人,都值得被隆重紀念。而且保衛釣魚島是不分左中右的,是香港、澳門、台灣、大陸、海外炎黃子孫共同參與的愛國運動,這就是最鮮活的一個中國的例子。現在香港年輕人已經不太熟悉這些事件了,其實這對他們是最好的愛國主義教育。所以,我希望香港不僅要紀念抗日,也要多宣傳香港“保釣”人士的事蹟,以他們為榜樣,這更能喚起香港中年一代的共同記憶,也更有利於增進香港年輕一代對國家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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