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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終結戒急用忍 李登輝暴跳如雷

http://www.CRNTT.com   2010-07-05 08:30:50  


 
  李登輝當年推動“戒急用忍”政策,有著政治上和經濟上的兩層用意及目的。在政治上,是要對大陸開展的反對其“台獨”的門爭的報復。──一九九五年五月,李登輝違背其與大陸方面關於“不公開發表政治言論”的諾言,在訪問美國時在其母校康乃爾大學發表了《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政治談話,暴露了其“台獨”真面目。與此同時,他又借助民進黨的勢力進行“修憲”,藉口推動民主化而實施“總統”直選,以展示其台灣是不屬於中國的政治實體的政治論述。為了警告此一系列“台獨”活動,大陸解放軍先後進行了兩次導彈演習。李登輝卻要進行報復,針對當時大量台商鑑於台灣經營環境日趨惡劣,紛紛前往大陸投資,在解決自己的經營出路的同時,也在客觀上起到協助大陸消化勞動人口等作用的情況,以“戒急用忍”來阻遏台商到大陸投資的勢頭,以圖撲滅方興未艾的兩岸人民交流熱潮。

  當然,李登輝推出“戒急用忍”政策,其主要目標還是經濟上的。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四日,李登輝在“國民大會”答覆“國民代表”圖是建言時聲稱,“以中國大陸為腹地建設亞太營運中心的論調必須加以檢討”。同年九月十四日,李登輝在全國經營者大會上正式提出“戒急用忍”主張,之後並明確界定:“高科技、五千萬美金以上、基礎建設”三種投資應對大陸“戒急用忍”,以免台灣喪失研發優勢以及資金過度失血。十月二十一日,他在“國統會”上再次進出,大陸政策“必須以根留台灣,加強建設,充實國力為出發點,‘戒急用忍,行穩致遠’”,從而將“戒急用忍”政策的適用範圍擴及至大陸政策的各個層面。

  為進一步強化“戒急用忍”在大陸政策中的指導地位,在李登輝的主導下,台當局邀集島內各政治勢力於一九九六年底召開了“國家發展會議”。這次會議以“戒急用忍”精神為基礎,在朝野政治勢力的背書下,達成了所謂發展兩岸經貿應“台灣安全”第一,“台灣利益優先”,考量政治風險,循序漸進推動以及規範大企業赴大陸投資等政策共識,將“戒急用忍”烙上了“朝野共識”的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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