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故宮之“門”,一個國家的文化之殤

http://www.CRNTT.com   2011-08-22 14:09:37  


 
運作不透明與價值偏離是最大的沉屙 

  破損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盤為贋品的質疑,很大程度上來自於北京故宮對藏品的公開存在問題。在其官網上,只能見到少量的藏品(宋代哥窑青釉葵瓣口盤也只有一個),還有多少藏品養在深閨人未識呢?因此在破損口盤曝光後,人們難免會起疑。而除了藏品上的信息不透明,更為重要的是財政等方面的不透明,成為同類文博單位管理的最大沉屙。 

  故宮是直屬於文化部的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不同的是,故宮屬於財政撥款單位,維修費用、行政支出等全部都是通過年度預算向財政部申請。相應的,故宮每年的門票收入也應該全額上繳國庫。但事實上,據財新網刊發題為《10萬元封口費懸案》的記者手記,故宮再次被曝2009年曾發生私分票款案。故宮內部人員勾結導游直接帶遊客進故宮,繞過買票環節。遊客的錢不是去財政部,而被私下勾兌。傳故宮曾付給舉報人10萬元封口費。 

  此外,高達上億元的商業開發收入和院外所屬產權房屋出租所得,更不在公眾視線之內(故宮票價的年總收入也才5億元左右)。比如以院外所屬產權房屋出租、下屬紫禁城出版社興辦公司等方式,獲得不菲的收益。而最引人矚目的就是其下屬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故宮文化服務中心,也正是它與香港益誠進行合作經營,注册成立了北京故宮宮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才有了“會所門”。

  故宮這樣的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應該歸誰?誰來監管其商業化運營?《國有資產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為:故宮是國有資產,所有權屬於全國人民。故宮等國有資產經營收益應該上繳國庫,歸全國人民所有。但是,由於沒有專門的立法規範,此類國有資產的監管比較混亂,財務制度也缺乏透明度。目前,對此類國有資產實行多頭監管,文化部、文物局、旅遊局等機關根據各自的情況分別監管。這種監管的亂局,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故宮現今的亂象叢生。 

  其實,作為文博單位,商業經營行為並不可怕,只要能夠做到信息公開透明,讓每一個細節在擺放在公眾的視線里,就不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從世界範圍來看,很多知名博物館運營資金中很重要的一個來源就是通過商業運營所得。以英國的大英博物館為例,其門票全年免費,政府提供大概60%的資金用於博物館維繫,剩下的40%則來自於博物館的商業運營和社會捐贈。還有如在盧浮宮的中文網站的“參觀信息指南”欄目中的最下一個標題,就是“舉辦私人活動”,其內容“盧浮宮,曾經的皇家宮殿,如今的國際知名博物館,是舉辦個人活動極具聲望之地”。還比如,台北故宮博物院也有“富春居”、“三希堂”等餐飲場所,但並沒有引發星巴克進入北京故宮的那般爭議。這是因為,這些場所的布置,並未破壞台北故宮的文化氛圍,“富春居”被布置成黃公望《富春山居圖》中的氣氛,“三希堂”里面供奉的東西都和清朝乾隆相關,和故宮文化氛圍都相一致。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