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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的誠信缺失源於產權虛置

http://www.CRNTT.com   2011-09-01 10:49:52  


鄧聿文
  中評社北京9月1日訊/“要維護中國社會的誠信,單靠嚴刑峻法是不夠的,嚴刑峻法充其量只能促使企業和個人講誠信,但無法做到約束政府及其官員。要使後者包括國企成為社會誠信的表率,必須做實產權,讓人民在國家這個公司中,真正擁有對產權的處置和占有,而如何做到這一點,在現實中就是一個中國政治體制的改革和再造問題。”中國資深媒體人鄧聿文今天撰文“中國社會的誠信缺失源於產權虛置”,詳論如下:

  誠信問題是中國當下一個嚴肅的社會生態問題。誠信普遍缺失已經影響到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國際形象。對此,中國政府正在著手治理。但治理首先是要尋找病根。恰恰在這一點上,看法比較分歧。

  多數人把中國社會出現的誠信不足歸咎於政府,這在知識階層幾乎成了一個共識。比如,最近老牌新聞期刊《瞭望》周刊對社會學家周孝正的專訪,後者就持此種觀點,認為當前中國社會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還是政務誠信出了問題。周解釋說,政務誠信或國家主權信用在誠信體系中起主導作用。這是因為政府既是社會信用制度的制定者、執行者和維護者,又是公共信用的示範者,由此決定了政務誠信在社會信用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如果政府不講誠信,企業誠信就難以做到,個人誠信就更無從談起。

  單就政府在社會誠信建設中的作用而言,上述解釋大體是不錯的。不過,我認為,把社會誠信缺失的原因歸之政府,還是沒有說到點子上,可以說政府應對社會誠信缺失負很大責任,甚至負首責,但社會誠信缺席的根源,應該不在政府,而在產權的虛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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