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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導致留守媽媽攜子自殺慘劇發生?

http://www.CRNTT.com   2012-04-04 11:00:01  


 
  替孩子考慮的“利他型”殺人

  張超雄博士對香港攜子自殺的母親表示了特別的關注,她發現這些母親很多都是從大陸嫁給香港當地人當移民妻子的。“這些移民妻子需要在香港住滿7年才能享受當地的福利和公共住房待遇。如果她們的香港老公拋棄了她們,她們就走投無路了。”她們由於社會和經濟上的絕望而精神錯亂,甚至覺得如果他們的子女不能從小擁有很高的起點,還不如和自己一起死了好。

  在大陸,很多攜子自殺的父母也是出於類似的想法,例如覺得“做一個孤兒還不如死了好”,“帶著兒子一起死,免得他以後被後媽虐待”等等,這樣的父母應該自問,如果他們殺死的是別的孤兒,這種行為還有絲毫的“利他”色彩嗎?自己的孩子就理所應當被自己殺死嗎?正是由於這種觀念上的混亂,台灣教育部呼籲媒體今後用“殺子自殺”取代“攜子自殺”的說法,以強調孩子並沒有自殺的意願,殺孩子的行為並不是攜子,而是在殺人。

  ■ 但悲劇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有積極的心理干預——

  一般來說,婦女的心理比男性更為脆弱,更容易遭受負面情緒的傷害,但對婦女的心理干預卻比對男性更加不如,她們還往往比男性更難以獲得足夠的治療。某醫院精神科統計,2008年共接收了5224名住院女病人,平均住院天數略超過28天,而4992名男性住院病人的平均住院天數超過38天。許多女病人一旦病情有所好轉,即要求出院,而出院常常是因為“家庭需要”。

  傳統家庭當中,婦女在維持家庭的日常生活上扮演更主要的角色。她們做飯、洗衣服、照顧孩子,缺了她們一個家庭就無法正常生活,而另一方面,她們很少參與社會交往,即使身上保留一些精神障礙,也可以凑合著過,不會像男性一樣影響到其社會功能,因此,很多家庭對女性的精神狀況並不像對男性一樣敏感。在唐成芳身上我們也可以看到類似的悲劇,當她經常哭鬧,甚至一次性服下一整瓶止痛片時,她的精神狀態都沒有引起家人足夠的重視。

  如果丈夫和妻子沒有被迫分居兩地——

  中國由於戶籍政策導致的丈夫與妻子、父母與子女長期分隔兩地,被西方認為是極大的不人道。中國農業大學一項針對農村留守人員狀況的調查顯示,目前全國有8700萬農村留守人口,其中包括2000萬留守兒童、2000萬留守老人和4700萬留守婦女,留守婦女占留守人口的54.2%。她們要照顧家中老人、小孩,要家務、農活一肩挑,長年累月地獨自撐起一片天。

  一個剛剛懷孕生子的妻子,無論如何都不應該缺少家人的關懷,獨自承擔家庭的重擔。然而在城市較高的生活成本,子女的醫療成本,以及已到入學年齡的女兒的教育問題,都使得唐成芳不得不帶著三個孩子和丈夫分居兩地。如果產後的唐成芳能夠得到丈夫的關懷和鼓勵,如果在保險、社會福利和入學問題上沒有戶籍限制,如果農民工和其家庭能夠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這個慘劇或許也不會發生。


  □ 結 語:在法律上,唐成芳也許會被認定為犯罪者,但在道義上,我們應該首先將她看作受害者,因為真正的公義當中不能沒有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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