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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魯:土地征用和出讓制度改革建議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2 08:45:14 |
其二,巨大的利益刺激地方政府過度熱衷於徵地、開發、投資,偏離了提供公共服務的政府基本職能,並加劇了投資過度、結構失衡。 其三,商用和住房用地的供應由政府獨家壟斷,是推高地價和房價的一個基本原因,同時地方政府因招商引資等目的而低價供地,又導致了土地資源的低效利用和浪費。 其四,政府土地收入的管理不規範、不透明,是腐敗、公共資金流失和浪費的高發領域。 其五,未來70年土地使用權的收益,政府一次性收取,一次性花掉,寅吃卵糧,透支未來,不可持續。 文章指出,上述情況如不改變,很難實現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再平衡和政府職能轉變。建議與財稅體制改革相配合,適時改革土地征用和出讓制度。 1.在合理調整財政資金分配、規範政府支出的基礎上,地方財政就沒有必要也不應該過分依賴土地收入。 建議逐步開放土地市場,除少部分公益用地可以參考市場價格徵地外,其餘的土地轉讓在符合國土資源規劃和市政規劃的條件下,允許供需雙方自主交易,不必通過政府徵地的過程,以落實憲法賦予農民的土地集體所有權。這有利於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改善收入分配格局,也有利於平衡土地供求,使地價和房價回歸合理水平。 2.有條件的地區應由政府組織土地佘開交易平台,制定嚴格的競標程序,所有土地交易應通過平台,按規定程序進行,過程必須公開透明,接受監督,禁止場外交易,切實保障出讓土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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