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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本兼治 改革收入分配

http://www.CRNTT.com   2010-03-12 11:22:27  


 
  然而,單一的市場化因素不足以解釋中國經濟轉軌時期如此驚人的收入差距。諸如壟斷行業鎖定自然要素以及某些政府官員憑藉自身權力參與收入分配的格局正異軍突起,收入分配不公對收入差距的“貢獻”越來越大。相應的壟斷收入乃至“灰色收入”甚至囊括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也使得普通居民對收入分配不公的感受不斷增強。

  需要特別補充的是,分配不公放大了中國目前的收入差距,還表現在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造成的城鄉收入差距擴大化,政府扶持地區經濟“親疏有別”、勞動力自由流動依然受限等政策因素導致的地區收入差距擴大化。

  從本質上講,制度安排和市場供求決定了收入分配的格局。

  改革開放之前,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牢不可破,中央政府統一安排城鎮居民就業,並且禁止農民從事農業生產以外的副業,最終造成了城鎮和鄉村各自的居民收入差距較小,但城鄉總體的居民收入差距較大的分配格局。

  改革開放以後,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有所鬆動,且新的土地制度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廣大農民逐漸擁有了從事副業的權利,收入水平得以顯著提高。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國內甚至出現了一波短暫的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期。步入九十年代,城鎮居民自主擇業漸成潮流,城鎮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擴大。九十年代中期以後,中國經濟順利實現軟著陸,財力初顯寬裕的中央政府開始大幅度提高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和國企職工的收入標準,城鄉收入差距再次擴大。

  如今,不僅城鎮和鄉村各自的居民收入差距相比改革開放前出現了較大鴻溝,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尚未徹底轉型以及中國目前的行政和司法框架仍不夠健全等制度因素,更使得近年來城鄉收入差距呈現出持續擴大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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