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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判死緩的“殺人犯”

http://www.CRNTT.com   2010-07-15 11:58:27  


 
多次重審疑點仍未解開

  河南周口原獄警任文輝快熬到刑滿釋放了,案子的疑點還沒有解開。

  1995年初,任文輝“下海”跟浙江溫州人徐呈鎖到太原做生意。1997年2月13日中午,任文輝與其雇工胡士望在其暫住的太原市南郊區小店鎮木材公司宿舍喝酒,喝到一半,徐呈鎖也加入進來。

  當天傍晚,徐呈鎖的妻子回家後發現,丈夫被人重傷頭部,3歲女兒徐苗苗(化名)面部被人用銳器砍傷,二人血肉模糊,同時昏厥在自家的床上。次日,徐呈鎖死亡。

  1997年2月16日,任文輝被太原市南郊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997年2月19日至3月3日,太原市南郊區公安分局先後兩次提請批捕,均被南郊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下達了《不批准逮捕決定書》。

  1997年3月19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經複核後撤銷了南郊區人民檢察院的不批捕決定,並指令批捕。1997年10月15日,太原市中院判決任文輝死刑。任文輝不服判決,上訴至山西省高院,省高院審理後認為事實不清,於當年12月3日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這個案件沒有直接證據,一點也沒有。”任文輝的哥哥任文玉告訴本刊記者,“當時把刀提取走了,上面沒有血跡,任文輝的洗臉盆和毛巾也都沒有提取出血跡。”

  1998年3月11日,太原市中院改判任文輝死緩。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1998年6月再次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幾次重審後,山西省高院於1999年6月23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任文輝還是不服,於1999年7月申訴到最高院。最高院要求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此案,並發去公函要求調卷。但直到現在,沒有任何進展。

  任家幾個兄弟堅信弟弟是被冤枉的。十幾年來,他們東奔西跑地找人、遞材料。任文玉說,“我托關係到最高院去遞材料,人家問是死刑立即執行嗎?我說不是,是死緩,對方連材料都不要。”

  任文輝而今已經54歲了,經過幾次減刑,再過三年他就要出獄了。任家的幾個兄弟也在十幾年的奔波中變得疲沓。“不想折騰了,也折騰不起了。”任文玉搖著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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