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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成果與未來10年的中國經濟

http://www.CRNTT.com   2011-12-12 09:51:02  


 
  歐洲、美國和新興國家在決議中突出了其共同立場,即“一定要減排”,而實質上保留了各自的基本堅持:歐盟堅持美、中、印應承諾約束性指標,美國堅持所有國家都應接受約束,而中、印則堅持“共同但有區別”,仍強調工業化國家需要“還清舊賬”,“殼資源”雖保住,但不過提供了一個5-8年的緩衝期,根據協議規定,2012-2015年應討論出新議定書文本,2015-2020年開放供各國簽約生效,這漫長的8年究竟會發生多少變數無法預估,但發生變數本身恐無懸念。

  更麻煩的是,各方的承諾相互“咬鈎”:其他方面履行我就履行。從《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的情況可知,這種“履約”並不靠譜,即便號稱“最環保”的加拿大,實際碳排放也不降反增,而本該早已啟動的“綠色基金”,如今的狀況也是有目共睹的。正如明眼人所指出的,德班協議最後留下了“商定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這個模棱兩可的破綻----如果各方突然“商不定”,奈何?

  許多環保組織、專家和小國代表都表示,與會各方執著於在文本上咬文嚼字,卻並未著力於採取更多實質性措施,確保各項減排、環保措施可操作、能執行、有約束。保住"殼資源"並不意味著環保理念的勝利,因為《京都議定書》這個數年懷胎、數年分娩的寧馨兒,在第一承諾期也並未能發揮預期作用。岌岌可危的生態環境需要實實在在的共識和共同行動,而不僅僅是個“比沒有總要好”的、各方都可以拿回去炫耀的“勝利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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