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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與政治糾纏 兩岸法律障礙

http://www.CRNTT.com   2010-01-21 00:29:35  


王作榮
  
  廖正豪:基本問題不解決會衍生更多很困難的問題

  主席、各位先進,很高興能來參加這麼重要的座談。我們原來的總題目是兩岸交流間的法律問題及其對策,剛剛主持人已點出最重要的基礎問題,即是政治上的問題。多年來,我在兩岸奔走,接觸到許多台商,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在兩岸交流中,有很多基本問題沒有解決,衍生出後面更多很困難的問題。法律方面,莊大律師從大陸出來,對大陸一定有更深刻的瞭解。

  我們深深的感受到,大陸這幾年進步得很快,但是在法律方面要努力的空間還是很多;基本上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很多東西要談很困難,就算談好了,實際上要貫徹也有阻礙。

  我們看到大陸這幾年法治方面確實有長足的進步,但是整個法律的體系還不夠周全,立法也不像台灣那樣穩健發展;很多時候在立法上有個法條出來,但是相關的配套的法規政策都未制訂。例如台商碰到很大的困難是台商投資保護法,後來的施行細則花了幾年才訂出來,很顯然大陸至今還是不斷地發生同樣的事。近年來大家很受不了的勞動合同法,也是這樣的情況,這個法相關的配套、應該要怎麼做、做到甚麼程度都沒有,這是大陸方面基本的問題。

  此外,大陸對整個社會法律的教育也不夠,不要說一般人對這些法律的規定不瞭解,包括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的執法人員,對於相關法律規定與精神在實際執行上常常有所偏差。大家可能會發現,有許多台商在大陸吃了很大的虧,出來之後,有的寫《逃離中國》、有的上電台、電視罵,這都是對其行政部門或司法部門在執行法律時候,在認知上產生很大的差異。

  我不是說寫這些書的人都對,但是有的時候確確實實也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我幾度建議成立處理台商有關事務的工商管理、勞工、稅務、公安等專責單位,或者成立涉台案件的檢察部門或台商法庭,對兩岸的政策與法規規定都有所瞭解,才能適切地做正確的處理和判決。所以說法律的教育問題,從民間到政府各部門都有待加強。如果大陸方面的問題不解決,會影響兩岸進一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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