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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權利的進步是現代治理轉型的動力

http://www.CRNTT.com   2014-11-05 10:33:07  


北航高等社會科學研究院院長高全喜
 
  權力的邊界是個人的權利

  毛壽龍:中國不缺乏權力的自信,掌握權力的很多人非常有自信。很多人掌握權力之前不知道權力能做什麼,戰戰兢兢,沒有自信。但幹著幹著,時間長了,就越來越有自信,因為自己的身份就是權力。所以在權力的位置上,時間越長他越自信,穆巴拉克(埃及前總統)對自己的權力超級自信,即使他被關到籠子裡去後,也認為這個國家需要他,如果沒有他,這個國家會亂。當然後來又出現一個穆巴拉克那樣的人,現在又開始政府管制。所以權力自信,以權力為統治基礎的國家是不缺乏的,但同時又很缺乏,因為權力自信是沒有自信的自信。

  另外,每個個人對權利的自信在這樣的國家相對缺乏。每個人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權利,認為別人管他是正常的。我這塊土地的使用、我的錢的使用,好像理所當然地要被管制,我有了錢買了房子,買了房子以後買車,買了所有的東西,好像都不是自己的,甚至貨幣也沒有權利自信,只有穩定自信,保持穩定是否能促進增長?是不是要確保房子價格穩定?房市泡沫不要破裂,任意的管制房地產的權利。還有每個人有認知的權利,要允許在學習過程中犯錯的權利,甚至是學習以後犯錯的權利,或者學習之前無知的權利。

  所謂的權利是你做任何事由個人承擔責任,因為個人承擔責任,才有可能在公共領域實現真正的治理而不是被人統治。在這個意義上,樹立權利的自信,是治理結構改變最重要的方面。很多人認為,自己權利的實現必須通過權力來實現,如果這樣的話就意味著給權力提供更多的機會,給權力提供更多的機會就等於放棄了自己的權利,讓掌握權力的人有更多的自信,這是我們遇到的最大問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個人權利對國家權力缺乏約束,而且後者沒有邊界。說把國家權力放在籠子裡,這個籠子是什麼?不是監獄。把那麼多官員關到監獄裡,意味著權力沒有關到籠子裡。要把權力關到哪兒?關到個人權利的籠子裡,每個個人的權利是國家權力的邊界。所以你有一百塊錢可以隨便使用,國家不能干預這一百塊錢怎麼使用,一百塊錢不能被干預,一萬塊錢、一億塊錢都不能被隨便干預,包括個人的生活、認知的權利以及各種各樣的權利都是這樣。如此國家權力才能真正放到籠子裡。

  轉變治理方式必須先統一概念

  劉軍寧:過度談論自信的話恰恰是不自信的表現。中國的治理要實現轉變,前提要轉變字庫,要不然你的字庫和我的字庫不兼容,你的字庫裡,同樣名稱的字庫全是另外一套東西,這樣的治理是沒法實現轉變的。所以要實現治理方式的轉變,必須伴隨著字庫的轉變,要不然表面上是同樣的東西,其實心裡是相反的東西。

  保障個人權利的法治是實現現代治理的基石高全喜:到底怎麼理解法律?法律是集體意志的表現?還是權利保障的清單?如何理解法律,首先觀念上要有轉變。如果沒有轉變,法律只是國家的立法,立法又是為了約束很多人的行為,甚至劃分一系列的條條框框,這種法律就是哈耶克所說的“立法者的強權”。要把法律放在人與人之間在活動中形成的正當行為規則來理解,正當行為規則演變成社會中的交往規則,進而逐漸擴展為外部規則、公共社會甚至政治社會中的規則。只有對法律這樣認識,法治才能落到實處。

  中國在今後步入的社會轉型中,要把刀制(法制)變成水治(法治)。刀制和水治最大的差別是,水治是基於個人權利保障的、約束公權力的法律之治;刀制是以國家的意志、人民意志的法律來約束老百姓。

  說到現代國家治理,只有立法、司法、行政這三塊走向法治還是不夠的。這三點是權力內部橫向的劃分,此外,還要有縱向的視野。首先要有一個自治的社會、公民的社會,每個人都是有尊嚴的,即要有一個個人權利逐漸擴大的公民社會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的前提下,國家治理所包含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現代化才能有一個鞏固的社會基礎。因此,我認為,國家轉型過程中的社會治理與法治的現代化,應該與公民社會的發育、與每個個人的權利、個人自治、平等交往的空間擴展,同步進行。如果壓制社會的生長,那麼這個現代化顯然是做不到的。我們看到世界的其他國家與地區,凡是國家治理比較優良的,它們的社會都是充滿生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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