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觀察與思考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中評智庫:台灣少數民族權益“結”與“解”

http://www.CRNTT.com   2021-09-06 00:04:44  


 
  考諸世界各國對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經驗,以加拿大和紐西蘭為例。加拿大在行政部門之中成立專屬部會,統籌與特定族群相關的公共事務與政策,以加拿大印第安與北方事務部(Indian and Northern Affairs Canada,INAC)為代表,INAC針對加拿大原住民與北方住民,提供特殊公共服務與政策,施政的主要內容以教育、社會發展與社區建設三項為主,也包括了原住民的土地宣示以及自治政府協議等。加拿大政府特別表示原住民事務不僅是INAC的專屬施政,其他政府的34個部會對原住民事務負有責任。紐西蘭則在內政部中設置專門處理族群議題與制定族群政策的行政單位,以紐西蘭內政部的族群事務局(Office of Ethnic Affairs,OEA)為代表,OEA標榜以促進紐西蘭的族群多樣性(ethnic diversity)為機關目標,施政的主要內容以防止族群歧視、發展族群社區商業與就業、保存族群文化語言風俗認同為主。值得注意的是OEA與紐西蘭公民社會之中的族群非政府組織與社區,保持相關密切的互動關係,強調不但由下至上,也連結其他相關部會,共同促進紐西蘭的族群和諧。紐西蘭行政部門相當特殊,除了職司跨族群事務的OEA之外,另設置毛利事務部(Department of Maori Affairs),針對原住民族毛利人提供服務,以維繫其文化特質。〔42〕

  加拿大和紐西蘭原住民專責機構的設置、職能與運行機制對台灣地區少數民族專責機構的建設來說,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在少數民族專責機構的建設上,可以從三個維度展開:一是機構設置維度,台灣地區現有的專責機構袛有“原住民族委員會”,籠統地負責少數民族的各項事務,應在地方至“中央”各級設有專責少數民族事務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分支機構或者直屬機構,由下至上司職少數民族事務,與此同時,也應防止行政機構冗雜、不作為的負面情況發生。二是機構職能維度,少數民族專責機構的職能設置,也即工作內容應囊括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各個方面,包括推展少數民族政策法制、推動少數民族行政資訊化與國際交流、建立完整少數民族教育體系以培養人才、維護與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促進少數民族就業與工作保障、推動部落多元福利工作以延長平均餘命、規劃輔導少數民族經濟及產業發展、增進少數民族保留地管理與利用、改善少數民族聚落環境與基礎公共設施、充實文化園區建設內涵等。〔43〕三是機構運行維度,台灣地區各級少數民族事務專責機構應仿照加拿大和紐西蘭的做法,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不僅僅是專責機構的職責所在,其他職能部門也應配合工作,共同促進族群的和諧相處。

  四、結語

  對少數民族的保護是從社會發展的角度對於需要特殊保護的群體而給予特別的關懷。民族問題具有重要性、普遍性、長期性、複雜性等特點,處理好各民族關係是關係社會穩定以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因素。〔44〕台灣少數民族不是單一的民族〔45〕,少數民族在台灣地區的地位不容忽視。近年來隨著台灣地區政黨輪替的常態化,受選舉制度的影響,各方政治勢力都逐漸重視少數民族的權益保障工作,以爭取更多的選票,但此種“重視”,非基於對少數民族權益保障的本意。

  中共十九大報告強調:“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進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十九大報告的民族政策亦面向台灣地區,在台灣地區少數民族權益保障工作中,理應遵循十九大精神,發揮多元文化主義精神的作用,在政策規劃與執行上,發揮統一事權、重點施政的效果,使得少數民族獲得較多的資源,改善族群較為弱勢的面向。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