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 
2010年中國那些不知下文的新聞

http://www.CRNTT.com   2011-01-11 14:29:29  


 
從問責到索賠

  火災之後一周,11月22日,上海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聽取火災事故處置工作匯報。上海市市長韓正表態說:“我和正聲同志一致認為,上海建築市場表現出的混亂現象以及監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深感內疚和自責。”

  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總結今年工作時還分析了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不足。他特別指出,今年“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給人民群衆的生命和財產造成了嚴重傷害和巨大損失,對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了重大的負面影響,我們深感痛心和內疚。當前,我們要全力做好事故各項善後工作,全力配合國務院調查組查清事實,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要深刻總結事故教訓。“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上海永遠不能忘懷的一件大事,絕不能回避,更不能輕輕放過,否則就會喪失改正錯誤的機會、喪失城市科學發展的重要機遇。

  火災之後,共有12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其中處於責任最底層的,便是無電焊工證的民工王永亮,電焊工證過期的民工吳國略,電焊包工頭沈建新,以及腳手架包工頭支上幫等。

  為吳國略提供法律援助的是上海律師張培鴻,經過四天時間的等待審批,12月3日,在上海某看守所,張終於見到了25歲的吳國略。張說,偵查階段會見,按照刑訴法規定警察可以在場。會見的情況讓這位知名刑辯律師搖頭不已,除了吳表示同意張做他的律師外,其他情況幾乎一無所獲。

  “同意我做你的律師嗎?”“同意。”

  “你做電焊工幾年了?”警方打斷,不准問。

  “你在幾樓施工的?” 警方打斷,不准問。

  “請問這是你的電焊工證嗎?” 警方打斷,不准問。

  在吳國略的家鄉江蘇鹽城,其母整日以淚洗面,5歲的小兒子老要打電話找爸爸。父親吳其國迫切想要證明兒子的清白。在過去兩個星期裡,他反複拿泡沫、呢絨網、聚氨酯做實驗,得到的結果都是電焊產生的火花無法將這些材料點燃。

  12月21日,吳其國第二次來到上海,可兒子吳國略已被轉到了上海市第二看守所,吳其國探視未果,流浪街頭。他也沒能見到律師,電話中律師表示,吳國略的事何時能有結果,他暫時也不知道。

  2010年9月,靜安區建交委通過招投標,確定工程總包方為上海市靜安區建設總公司,分包方為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大火之後,第二批被批捕的嫌疑犯中就包括靜安建總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佳藝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經理黃佩信等。但對於“誰站在佳藝背後”的疑問,至今仍沒有一個公開、明確的調查結果。

  張培鴻的朋友,上海另外一位律師斯偉江也很熱心,大火後不久,他曾主動為災民義務提供法律咨詢。斯的另外一個身份是上海市靜安區人大代表。在他看來,大火“不是突發事件,是責任事故”。靜安建總只是個擋箭牌,把政府自己的責任推卸掉了,而且存在混合民事與行政責任的嫌疑。但他的熱心並未收到期望中說的效果,“發出20幾張名片,後來只有2個人聯系了我”,斯介紹說。

  比如行政問題,因素很多:工程招投標時,資料未公開,建交委抓了人嗎?刑事沒有,民事這塊也沒有,在等國務院的回應,如果招標有問題,就是建交委和區政府有責任,市政府有領導責任;建築(保溫)材料不合格,政府有沒有審查,審查過程有沒有問題等。

  728家屬委員會曾於11月26日召開集體會議,要求公開事故責任的分級認定。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躲在後面的人越來越多,堅持的人‘屈指可數’了”,符號說。

  悼念情緒日益淡薄,問責動力漸趨消退,越來越多的家屬不願再參加討論會,對經濟賠償的關注進入前綫。

  但各家情況、當事人想法都不相同,賠償方案很難達成共識。對於上海市靜安區區長張仁良承諾的96萬元一次性死亡賠償和救助金,住戶們普遍不能接受。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