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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城鎮化債務融資風險須標本兼治

http://www.CRNTT.com   2013-04-05 09:36:12  


  中評社北京4月5日訊/在一面是城鎮化所釋放出巨大內需潛力,另一面是大量政府基礎設施投資引發債務融資膨脹的情形下,如何建立財政和債務約束機制,加強預算績效和債務管理,建立真正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體制,加強監管並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已成當務之急。

  上海證券報發表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世界經濟研究室副主任張茉楠文章稱,面對投資擴張下的債務擴張以及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監管層已經形成了一條嚴格監管的思路,並採取了一系列相關措施。去年底,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劃定紅線:地方政府不得組織單位內部員工集資購買理財產品,不得將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出具擔保函,公益性質項目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而近日,銀監會又出台了《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重拳規整商業銀行的理財產品、遏制地下金融和表外借貸等影子銀行資產擴張能力,嚴控政信合作泛濫,這無疑也是這一嚴管思路的延續。

  文章表示,城鎮化帶來的投資擴張是具有內生性的。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當然更需要大量基礎設施投資。隨著中國經濟轉入“中速增長”,結構性減稅、以及向民生財政轉型,政府剛性支出迅速增加,財政支付壓力進一步凸顯。據測算,“十二五”期間城鎮化催生的地方政府公共投資規模將達30萬億元,根據預算草案報告,2013年地方財政收入合計11.5427萬億元,地方財政支出總量為11.8927萬億元,地方財政收支差額達到3500億元。巨額投資資金從何而來一直是個大難題。

  文章分析,為解決城鎮化建設的融資難題,地方政府通過建立城建公司、地方商業銀行和城投公司等來調動社會資金和銀行貸款,形成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由於政績與基建項目高度關聯,雖然兩年前地方債務遭遇了銀行貸款嚴格限制,但各地方債務並未得到有效遏制,而是被轉移至銀行表外通過城投債、信托等理財產品形式滾雪球式擴張。平台貸、城投債、各類信托以及政信合作等債務融資模式遂成為首選。

  目前中國的地方融資平台約有1萬個左右,預計今年中長期平台債務到期量將是去年的1.65倍,如果結合市場配置與投資需求規模,預計今年全年的城投債淨供給量為10000億元,累計發行量將達到1.1萬億元。由於平台債務存在相當大的政府隱性擔保,所以,隱性債務比顯性債務更值得警惕。在各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運作中,抵押土地資產以獲得貸款收入,是目前最常用的融資方法。地方政府以土地作為優質抵押品,獲得銀行貸款投入基礎設施建設,而土地出讓金收益是償還債務的主要來源。但土地出讓金和財政稅收難以滿足政府推進城鎮化建設所需資金,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地方財政收入占比從1993年的78%穩步下降到2011年52.1%的水平,而地方財政支出從1993年的72%上升到2011年的84.8%,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倒掛”現象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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