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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武:國富民窮,咋轉型

http://www.CRNTT.com   2010-03-22 09:32:32  


  中評社北京3月22日訊/“我們必須意識到,除非能讓國有資產的升值和盈利直接進入老百姓消費預算中,否則,中國民間消費增長會繼續缺乏資產財富基礎,這就是為什麼過去十幾年一直在呼籲擴大內需、轉變經濟增長模式,可是,實際結果不僅民間消費占GDP比沒有上升,反而一直在下降。國富民窮,怎能轉型經濟模式?”財經網日前登載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陳志武文章“國富民窮,咋轉型”,內容如下:
  
  從總理的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我們了解到,中國2009年GDP為33.5萬億,增長8.7%;預算內財政稅收6.85萬億,增長11.7%。相比之下,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萬元,比2008年增加9.8%,而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153元,新增8.3%。

  讀到上述經濟收入數據,我們不妨看看國民收入在政府跟民間之間的分配結構有什麼變化。

  預算內財政稅收6.85萬億,相當於近4億城鎮居民去年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也等於13.3億農民去年全年的純收入。當然,政府預算內財政收入還不包括1.5萬億土地出讓收入,更不包括十幾萬國企去年的利潤和國有資產變現所得。如果再加上那1.5萬億土地出讓金,不算國企利潤和其它國有資產的變現收入,那麼,8.35萬億的政府收入相當於4.83億城鎮居民去年的收入,16.2億農民一年的純收入。

  財政收入繼續膨脹與調收入分配結構目標矛盾

  2009年的政府規模,跟前些年比是減小了,還是在繼續膨脹?為了便於比較,我們還是以預算內財政收入為基礎。那麼,大致情況如下:

  2008年,政府財政收入相當於3.9億城鎮居民同年的收入,12.9億農民的純收入;

  2002年,本屆政府之前,政府財政收入等於2.5億城鎮居民的收入,7.6億農民的純收入;

  1996年,新財政體系之初,為支持政府的規模,需要1.5億城鎮居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3.8億農民的純收入。

  從這些趨勢看,自1995年開始,國民收入在政府與民間之間的分配結構基本沒有變形,是繼續向政府手中轉移,即使是在金融危機衝擊之下的2008和2009年也是如此,財政稅收以超過GDP、超過居民收入的速度增長。顯然,這跟十七大決定的調整收入分配結構的目標不一致。

壓抑國民收入的幾大因素

  什麼原因導致了財政收入在金融危機衝擊下依然劇烈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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