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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過馬路:行人等待超忍受極限

http://www.CRNTT.com   2012-10-30 11:38:40  


 

  ■ 交通信號設計不合理是“中國式過馬路”的最大誘因

  忍受接受等待時間是設置信號燈周期的重要參考:英德行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之內,中國為70~90秒

  在交通信號燈的研究領域,“忍受等待時間”或者“行人可接受等待時間”,是設置信號燈周期的重要參考。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是體現行人過街心理的重要指標,也是交叉口信號控制的必要約束條件。

  國外很多國家根據本國國情,在大量細致調研基礎上確定該值,作為本國交通信號燈設置的參考依據。如英國N. Rouphail等人通過對有、無信號控制兩種交叉口處行人延誤和強行穿越行為的研究,得出英國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為45~60秒,在德國道路與交通工程研究學會公布的《交通信號燈控制會災難:德國線性規範》中的相關數據表明,德國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國的馬路紅燈最長時間不超過60秒。

  同濟大學相關課題組,在杭州市區就做過“最大忍受等待時間”的研究,得出的結論表明,“在杭州市進行的小樣本調查,初步確定杭州市行人可忍受等待時間約為70秒到90秒”。

  中國人忍受等待時間遠超過90秒的等待極限:以杭州為例,市區路口紅燈時長普遍超過100秒,最長達145秒 

  在中國首部《城市道路人行過街設施規劃與設計規範》中,規定交叉口信號控制行人過街可忍受等待時間不宜大於80秒。而根據《青年時報》記者在杭州鬧市區中山北路與體育場路交叉口等8個路口走訪發現,杭州鬧市區路口紅燈時長普遍超過100秒,等待紅燈時間最短115秒,最長則達145秒。此外,相關調查顯示,在上海主要的信號控制交叉口周期往往在180s以上,有的甚至達到240秒到300秒,行人過街等待時間超過120秒甚至180秒。

  研究表明,行人等待時間小於行人最大可忍受等待時間時,行人基本能夠按照信號燈色通行,行人交通流的可控性較好;反之,行人交通流的可控性較差,強行穿越機動車流的行人比例很高。交通信號燈設置的不合理,導致行人等待時間大大超過其可忍受等待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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