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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蔡英文“憲法”論述以退為進 | |
http://www.CRNTT.com 2016-08-28 00:15:00 |
蔡英文的“憲法”論述似乎給外界營造了一種回歸“憲法一中”的想像,但其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包括本文和增修條文兩部分,其中的增修條文部分仍存在異化解讀的空間。要看清其“憲法”論述的“真面目”,尚需跟蹤其“憲法”論述的後續內容。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亟待進一步觀察。 第一,對“憲法”內涵如何解釋。如果蔡英文藉借“中華民國憲法”中“一中”內容的模糊性,強調“中華民國憲法”的本土化或台灣化,凸顯“一邊一憲”或“兩國兩憲”,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如果蔡英文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性質,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主張“一中一憲”,並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唯一“法統”地位,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一中”論述。 第二,對“領土範圍”如何界定。蔡英文所指的“中華民國”,其領土範圍是包括大陸和台灣,還是僅僅及於台澎金馬?若為前者,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類似於國民黨的“大一中”論述;若為後者,即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且領土主權範圍不及於大陸,故意切斷兩岸的“一中”連結,使兩岸關係變成“國與國”關係,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 第三,是否堅持己方“憲法”的唯一“法統”地位。堅持己方憲法唯一“法統”地位的實質是堅持“單一主權”、“單一外交”和“一國一府”,這是兩岸政權之爭的重要體現。只有互不承認對方“憲法”的合法性,堅持“一中一憲”,方可將兩岸爭議維持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否則,就會出現“一中兩憲”,使得兩岸爭議由政權之爭上升為主權之爭,導致“一國兩府”或“兩個中國”。蔡英文在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同時,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合法性至關重要,這是考察其“憲法”論述性質的又一重要指標。 綜上所述,要想準確研判蔡英文的“憲法”論述,只看到其接受“憲法”遠遠不夠,還需分析其接受的是一個什麼樣的“中華民國憲法”?其主權範圍如何界定?其論述中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何關係?等等。以上問題正是當年李登輝當局在“中華民國憲法”的掩蓋下建構“台獨”論述的主要著力點。如果我們僅僅看到蔡英文對“中華民國憲法”由“不接受”到“接受”的轉變,就認為其接受了“兩岸一中”,那就犯了“一葉障目”的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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