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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5%“釘子戶”與申請強征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21 11:08:38


  伴隨著經濟升級和社會轉型的腳步,中國城市化進程在加速推進。

  全球最多的在建摩天大樓,迅速擴張的城市版圖,以及逐步消失的村莊,都市裡為平等權益奮爭的新市民,交相輝映出一個充滿活力又不乏陣痛的時代畫卷。

  城市化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但在一個多元年代,人的價值主張和利益訴求千差萬別,協調一致形成最大公約數是考量當下地方政府執政智慧和服務水平的一道難題。

  而一些拒絕讓渡個人權益去服務所謂城市發展大局的居民,便有了一個不雅的綽號:“釘子戶”。

  在一些城市管理者眼裡,他們“拆不動、賠不起、玩不轉”。一旦矛盾激化,會造成惡性衝突,乃至危及社會穩定。早在2013年11月28日上午,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在國新辦舉行的發布會上明確指出,群衆信訪主要集中在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及社保問題。

  為了破解“釘子戶”這一老大難問題,身處改革開放最前沿的深圳市決定進行一次引人矚目的探索。

  媒體報道,8月初,正在內部征集意見的《城市更新條例(草案稿150731)》顯示,其在維持“政府引導,以市場化運作為主,充分發揮資源市場化配置作用”主導機制的同時,首次提出了“產權置換按照建築物使用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測算,置換比例(即拆賠比)不得低於1:1,但是不得高於1:1.3”和“如果不願參與權益轉換和簽訂搬遷安置補償協議權利人不超過5%,則項目實施主體可以申請區政府強制征收不願參與權益轉換和簽訂搬遷安置補償協議權利人的房地產并出售給項目實施主體”等突破性條款。

  正在告別青春期的深圳,對於城市更新的依賴性在去年已經高達75%。加上全面深化改革與新一輪城鎮化帶來的發展機遇,當地政府致力破解城市化難題的努力和探索本無可厚非。但是拋開大大降低拆遷比在房價高企并持續上漲的一綫城市是否公允,更值得商榷的是,在現行制度和管理框架下,允許對5%的“釘子戶”進行強征會不會招致強烈民意對峙,成為日後矛盾衝突頻現的溫床?

  必須承認,在過去許多城市擴疆拓土的過程中,的確出現過一些“釘子戶”利用現行規定,并綁架民意,漫天要價,借助媒體,對政府批准的正當合理的規劃施工無理阻撓的惡性事件,但不少的拆遷糾紛卻與政府的政績思維至上、行政的惰政懶政、執法的簡單粗暴有關,終觸怒民意,直至釀成惡性事件。

  要想徹底破解這一難題,當首先要找到“釘子戶”深層成因,廣征民意,科學決策,在法治的大框架下操作,而不是簡單地配合發展,立足管理的有效和便捷,無視居民合法正當的訴求,以市場之名,行侵權之實。

  任何行政主導的規則制定,都首先恪守法治的底綫。無論置換比例(即拆賠比)不得低於1:1,但是不得高於1:1.3,抑或對5%“釘子戶”申請強征目前都找不到明確的上位法依據,更與《立法法》的精神和原則相悖。一旦草率推出,不僅會重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執行難的困局,還埋下了引發衝突、危及穩定的誘因。

  由於缺少法治的護佑,這個草案從一開始就顯得像政府與開發商的合謀,以發展的名義,變相擠壓和剝奪身處弱勢地位的被拆遷者的權益,本質上既與以人為本,民生為大的城市發展宗旨衝突,更不符合當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時代潮流,最終結果不一定是“簡政放權、回歸市場”的生動例證,倒可能成了權力綁架市場,市場依附權力的灰色聯姻。

  如果說市場追求的是速度和效率,那社會追求的卻是公平和正義。城市管理就是要找到其中一個最佳平衡點。在矛盾多發的轉型社會,個體權益意識日益覺醒,各種利益博弈空前劇烈,如果以快速發展為旗幟,以加強管理為武器,以城市整體升級為目標,加之規則缺乏法治約束、行政執法程序存在缺陷,便將所有阻礙這一目標的人定為“釘子戶”,還5%?能行得通嗎?

  對極少數無理取鬧、危害公共利益的釘子戶可以強征甚至強拆,比如香港。唯一的區別是:在香港,要強拆,上法院。在深圳,要強拆,找政府。

  最後需要強調的是,不管有沒有合理訴求,這5%的釘子戶都是少數派,是不是該放棄一切自身的利益主張、內心願望,服從於其餘的大多數?以什麼樣的方式讓他們服從?

  希望未來成文的深圳“釘子戶”治理法則能恪守公平的底綫,法治的底綫,實現城市快速發展和居民權利保護的雙贏。(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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