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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至極:搶人文物還敢大聲拍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5 10:08:45  


  作者:劉性仁 台北市 大學兼任講師

  英法聯軍入京強取財物血淚斑斑的歷史,是每一位兩岸中國人都所熟知的不名譽記錄,我們要記取這段歷史的目的,不是要強調仇恨與報復,而是要爭個公道,要求個是非。當初中國有多少的寶物,是被西方惡勢力或破壞或強刮或豪取強奪,西方這些土匪般的強奪行徑,今日非但沒有私毫的悔意與歉意,還要藉拍賣搶來的贓物,另外發一筆橫財,法國法院更是作出令人不敢茍同的判決,完全失去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只有國家立場與現實利益,而沒有是非標準,任何世界上瞭解這段歷史的人,能夠同意如此土匪般的行為嗎? 

  走一趟北京的圓明園,心裡只有沉痛與悲憤,在每一件流浪在外的圓明園古物身上,都訴說著一段野蠻和血腥的歷史,這是對中國人權、財產權及歷史文化權的侵犯,如果最終不能將搶來的古物無償歸還給中國,並且要嚴正向全體中國人民道歉,那麼將是全體中國人的恥辱。而且,英法聯軍囂張的行徑,就連法國大文豪雨果也都看不下去,認為這是“兩個強盜的勝利”。任何有一點是非能力的人,都知道英法過去與今日的行徑,都選擇站在錯誤歷史的一邊。 

  國力代表的意義是什麼?如果中國大陸崛起,還不能洗刷過去的歷史恥辱,討回一點屬於全體人民的公道,試問國家再強又有什麼用呢?筆者認為中國大陸不僅應該採取一切法律上的必要手段外,更要充分利用政治上的影響力,不惜付出一些代價,只要理站得住、法站得穩,就大膽地採取一切行動,有良知的世界人民都會給予必要的支持。 

  歷史事件要討公道是困難的,而國際訴訟更有難以擺脫的立場問題與現實困難,但對於圓明園兔首和鼠首等文物,筆者認為首先要進行保全,也就是避免法國藉由透過合法拍賣程序而取得非法與不當得利之中國文物,因此而將所有權移轉;其次必須要窮盡一切的力量尋求司法上的勝訴,不管花多少錢,這是全體中國人面子之爭是義理之爭;再者,中國大陸應該充分運用其政治、經濟與國際影響力,該展現力量、該施壓、該強硬、就應該強硬,大陸不主動對其他國家採取任何的措施,但也絕不允許其他國家擅自認為中國軟弱而騎到頭上來,中國大陸更不應畏懼外界的眼光,做對的事情與應當做的事,世間之事總是有是非道理的,難道不是如此嗎?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唯今之計,沒有別的選擇,只有讓國外搶來的東西無條件歸還一途,中國人要有尊嚴要有自己的格調,謹記“善人總是被人欺”,如果今天中國大陸國力弱,或許被逼得要忍氣吞聲,但今日的大陸已非吳下阿蒙,又何須如此忍氣吞聲呢?沉默某種程度就是懦弱的表現,當該出聲時就應當要出聲,該表態的時刻就應當要表態,這才是大國自處之道。 

  而國際公約的精神是什麼?值得全世界人民再一次好好地研讀,十幾億龐大人民的民族利益與文化權益,難道可以視若無睹嗎?拍賣搶來的古物,不只是私法上的問題,更是公法上的問題,這需要國家公權力與社會公權力一起齊聲關心,一同介入,更是海內外兩岸所有中國人都應該同聲關心譴責英法不當的行為,這不是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的發揚,而是任何一位有理性有是非者所發出之不平之鳴,世間之事總有個對錯道理吧! 

  總之,我們沒有辦法改變過去的歷史,但是卻可選擇未來的歷史評價,因此可以決定今日的所做所為,只要這段歷史資訊正確公開客觀,世界上任何一位人民在瞭解真相後,除了少數激烈的國家民族主義份子沒有是非觀念外,筆者相信全世界多數人都會同情中國,哪有搶人東西還拍賣,法院竟然還判勝訴之道理?這是哪一門子的法律?又是哪一個是非標準,難道世界上只有霸權主義嗎?那麼聯合國及世上許多組織的存在則是最大的諷刺,組織的存在功能不彰、形同虛設,西方滿口的價值標準都只是停留在言語中而無落實在生活中。要收回被搶走的文物,無論從法律面或現實面來看,確實有其難處。但絕不能因為困難,就不做、就不爭公道,中國大陸在國力日漸強盛的同時,如果沒有深植傳統文化與古物保護的觀念,那麼就算強盛也只是虛有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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