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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活路外交”與FTA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16 14:03:47  


  作者:陳國童 天津市濱海新區 高級工程師

  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先生2008年執政後,提出了“活路外交”的外交政策,幾年來,重要的成果就是彼此沒有再搞“金錢外交”,也沒有再挖外交墻角。

  “在中國大陸和台灣簽署ECFA的前後,馬英九先生提出了自己親自掛帥,同外國簽署FTA。對於台灣與建交國簽署FTA,大陸不會表示異議,但是與大陸有建交的國家簽署FTA,大陸外交部已經表明了不同意的態度。

  楊立憲先生在6月29日發表的文章“台灣難任意簽署FTA 兩岸很棘手”中,已經詳細的論述了“棘手”的原因,那就是(與落實ECFA相關的是台灣方面希望與其他國家簽署FTA的問題。台方認為自己是WTO成員,有權自主與其他WTO成員簽署FTA。大陸則認為,台灣基於經濟需要希望簽署FTA可以理解,但與大陸建交國簽FTA已超出單純經濟問題的範疇,因為所有與大陸建交國均堅持“一中”原則,大陸一貫反對與大陸建交國同台灣“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簽署“任何官方性質的協議”)。中評社記者倪鴻祥7月29日的報到“與主要貿易夥伴簽FTA 藍黨政高層樂觀以對”,報到稱:針對華府智庫透露,只要台灣不藉機推展國際政治空間,大陸會允許台灣與第三方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藍營黨政高層對洽簽FTA一事均持樂觀態度,表示這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權利。“。這個報道現任過於樂觀。

  我認為台灣與大陸有外交關係國家簽署FTA確實是給兩岸領導人出了一個棘手的問題,但是,應該看到,只要兩岸靈活處理,不是沒有簽署的可能的。如何解套呢? 

  一、需要雙方的充分理解對方的意思表達: 

  就是大陸不同意與大陸有幫交的國家與台灣建立官方聯繫,這裡一個是主權的表示。那台灣是WTO成員,認為有權力與WTO成員簽署FTA,這是會員權力的表示。從主權與會員權的比較,顯然前者的意見為主。“活路外交”,不能剝奪大陸與建交國的關係。特別是不能造成兩個中國的印象。

  二、那台灣如何與大陸建交國簽署FTA呢? 

  對於“只要台灣不藉機推展國際政治空間,大陸會允許台灣與第三方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的說法顯然不能滿足大陸的意思表達。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討論:一是台灣方面的稱呼上依據WTO的名稱,即“中華台北”。二是雙方簽署的級別降低,比如外貿部或者經濟部的名義簽署。二是FTA的實質內容不變,改變稱呼。就像大陸與香港簽署的經濟協議稱為CEPA,與台灣簽署的名稱為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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