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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二奶無法可依,打擊學術腐敗有章可循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8-17 14:36:57  


  作者:王太拓 吉林 學生

  據中廣網報道,華南師範大學上月就學生發生性關係和破壞他人婚姻發出嚴厲警告:與已婚人士保持“特殊關係”的學生會被開除學籍。無獨有偶,近日《重慶師範大學學生違紀處理管理規定》正在該校試行,“發現當三陪、當二奶、當二爺、搞一夜情的將開除學籍”。

  師範院校通常都是美女雲集的地方,在這些盛產美女的高校門外,我們經常看到一些打扮時尚的女大學生躬身進入名貴的轎車,或者跟隨富豪走進夜總會等娛樂場所。夜不歸宿也早已成了家常便飯,雖然“二奶”們要在肉體上作出小小犧牲,但是換來的物質滿足卻讓校園裡的姐妹們羨慕不己。“二奶”這個曾經被大眾鄙疑的身份在當代的一些女大學生眼裡,卻變成了時尚與奢侈的代名詞,還有更多想做二奶而又作不成二奶的姐妹臨淵羨魚而又獻身無門。

  穿著夏奈爾的短裙,跨著LV的小包,露出潔白的大腿,熟悉她的人都知道這位小姐是要陪山西的某位煤老板去吃飯,不熟悉的人還以為她是來中國拍小電影的日本女優呢。豪車、二奶,儼然成了當代高校夜生活的代名詞,而師範類院校又是這種“二奶”文化的重災區。“為人師表”是師範類院校的校訓,試想,如果孩子們的老師在教課的同時都兼職做了二奶,在這種“為人師表”的感染下,我們的孩子又會作出什麼樣的人生選擇呢? 

  整治學校不良風氣,加強對大學生世界觀教育,是高校義不容辭的責任。華南師範大學和重慶師範大學的這些相關規定,其目的和出發點上是值得我們肯定的,同時也體現出師範院校在維護教師形象、捍衛社會道德上作出的努力。但是,強行的清退規定是否符合我國的法律呢?大學女生做二奶是否又觸犯法律呢? 

  有很多人認為二奶犯的是通奸罪。但是,我國的《刑法》並沒有設立通奸罪,這一點是勿庸置疑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副委員長彭真表示,不能籠統地規定通奸罪,一則行不通,二則引發其他社會問題,利少弊多。所以《刑法》只規定了重婚罪和破壞軍婚罪,而沒有籠統地規定通奸罪。

  何謂重婚罪呢?即自己已婚、或對方已婚、或雙方均已婚,而自己和對方公開以夫妻的名義同居、通奸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此種行為算作是事實婚姻,以重婚論。從以上的法規我們可以判斷:做“二奶”並不觸犯法律。因為,刑法只規定了重婚罪而沒有通奸罪,而二奶的行為又夠不上重婚罪的條件。所以說,雖然做“二奶”是一種醜陋的行為,但是我們並不能用法律的手段對其進行強制的懲處,而只能通過道德的教化促使其改變自己。畢竟,在一個尊重民權的國家裡,只要個人的行為不觸犯法律,人民是有權選擇低俗的。

  既然國家的司法機關都無權對“二奶”進行強制性懲處,那麼作為讀書育人的教育機構有權對二奶進行強制性清退嗎?“二奶”對社會的危害到底有多大,社會應該採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懲處二奶,這些問題本應該由國家的行政和司法機關進行調研和規範的,大學的本職,其實就是教書育人。清退了做“二奶”的女生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是誰又敢擔保那些在校期間的乖乖女畢業後就不會去做“小三”呢?到時,高校是不是有權收回這些小三的畢業證書呢?可惜,大學的權利畢竟太有限了,迫於校規的壓力,“小三”們在校期間會將自己偽裝成清純玉女,畢業後曾經的玉女就會立刻露出“欲女”醜惡的嘴臉。軟弱的大學校規恐怕難以抑制這些“玉女”心中的欲望。

  真正意義上的世界名校並不是靠校規去管理和約束學生的,即使在完善的校規也難免有其疏漏之處。大學,其實是一種“大師”之學,對學生影響最為直接的往往不是校規的硬性規定,而是導師們的言傳身教。如今的高校,學術造假路人皆知,論文抄襲遍地叢生,在這種“導師”的帶領下,大學又能培養出多少人格健全的人才呢?所以清退二奶也只能治標卻不能治本,重新樹立起學術的尊嚴才是整頓學校環境、幫助學生樹立正確人生觀的治本良方。

  與其清退大學校園裡的“二奶”,還不如清退學術造假的教授和道德低下的導師。清退“二奶”無法可依,打擊學術腐敗卻是有章可循。一個二奶最多毀掉一個家庭,但是一群無良的老師卻能毀掉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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