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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資本引發壟斷國企危機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3 10:02:51  


  作者:高萬紅 黑龍江牡丹江 時評家  
 
  2月6日至10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南海主持召開五次座談會,聽取社會各界人士對《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在座談會上談及金融和投資問題時,溫家寶表示,現在鐵路建設資金緊張,我們準備採取的辦法,明確政策,有序引入民間資本。同時,我們要幫助民間資本沿著正確軌道發展,既引導流向,又加強監管。(中國新聞網2月12日) 

  民間資本指民營企業流動資產和居民家庭金融資產。近十年增幅更快,全國民間資本總量約為三十多萬億元。據全國工商聯統計,民間資本對中國CDP的貢獻已超過60%,企業數量占全國70%以上,85%以上城鎮新增就業崗位、90%以上農村轉移就業源於民營經濟;中國技術創新的65%,專業的75%,新產品的80%也是由民營經濟實現的。民間資本已成為促進中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

  2011年10月溫家寶總理在出席第110屆廣交會時透露,國務院很快就會出台落實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36條”細則。當時參加座談的有紡織、輕工、家電、電子商務、新能源等行業企業,及台資企業協會、外資企業協會的負責人。

  早在2010年,國務院曾發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其中條款的第7條就寫明“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力建設”,可以說《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直指電力、石油甚至軍工等國資完全掌控的地盤。與2005年出台的“非公36條”相對應,民間投資者們將其稱為“新36條”,視其為力碎民間投資“玻璃門”的“重拳”。

  要預測民間投資注入壟斷國企,帶來的後續影響如何?這就要首先梳理一下民間投資的整體“面貌”,與國有投資、外商投資呈“鼎足之勢”的民間投資,多年來由於受著行業准入限制,以及融資渠道不暢通,政府審批程序繁雜,民間投資規模小且重複建設嚴重等影響,導致產業結構分布不合理,主要集中在投資少、見效快、技術性不強的一般性競爭行業。民間投資在傳統的壟斷行業中所占比例還很低,其中民間投資在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中占13.6%,與其它行業相較而言所占已經算較高的。對此,業界專家撰文指出,新‘36’條頒布後,從執行力來看並不另人滿意,且缺乏從政策層面落實到現實層面的細則支持,同時有些政府部門還在猶豫,對民間投資的開放持觀望態度,步子邁得過小。而民間投資者報怨的是,不公平、不透明的國企壟斷門檻限制著民間資本“施展拳腳”,應當進一步釋放更大的空間,讓民間資本衝突行業“禁錮”,加快新競爭格局的全面形成。同時,一些專家普遍認為,民間資本如能大規模注入電力、石油等壟斷性行業,對於兩方來說都有益無害。

  我們要注意到在新“36條”中,對非公有資本的開放力度更大,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和參股等方式進入電力、石油等領域。據報載,“十二五”期間河北省制定《河北省電力“十二五”發展規劃》,拓寬民間投資領域,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發電建設。

  現在一面是民間資本的躍躍欲試,一面是專家們的樂觀其成,對於習慣過“平穩”日子的壟斷國企是不是真得將要引發一場新危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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