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執著不是冷漠,不是逃避,而是“不執兩邊”。吃飯時好好吃飯,品嘗食物的滋味,卻不被“美味”綁架;穿衣時好好穿衣,感受布料的溫度,卻不被“名牌”束縛;賞花時好好賞花,欣賞花瓣的舒展,卻不被“佔有”糾纏。就像那位老和尚煮茶,他用瓦罐而不用金壺,不是因為瓦罐更好,而是因為他知道“用”的是煮水的功能,不是容器的外觀。色的價值,在於“用”,而非“執”。
其次是觀照。觀照色,即是觀照空性。《瑜伽師地論》說“由觀色無常,乃至觀受想行識無常”,通過觀察色的生滅變化,就能體悟空性。比如看一朵花,從抽芽、展葉、開花到凋零,每一個瞬間都在變化;看自己的念頭,從起心動念到消散,每一個念頭都沒有實體。當我們如實觀察時,就會發現:色不是“我”,也不是“我所”,只是因緣流過的現象。
我有位朋友是畫家,她學佛後說:“以前我總想畫出‘最美的風景’,現在我明白,最美的風景是‘正在變化的風景’。”她的畫裡不再有固定的輪廓,而是用流動的筆觸表現雲的聚散、水的漲落、光的明滅。有次她給我看一幅未完成的畫,畫布上只有幾道淡墨的痕跡:“這是我早晨看到的山,現在雲遮住了半座,等會兒太陽出來,山的顏色又會變。我沒必要把它固定下來,因為‘固定’本身就是對山的辜負。”
最後是慈悲。色雖無自性,卻承載著眾生的業力與願力。看到路邊的流浪貓,它的色身是因緣和合的,但它饑餓的痛苦是真實的;看到病床上的老人,他的色身在衰敗,但他對生命的眷戀是真實的。慈悲不是對“色”的執著,而是對“眾生”的關懷。《華嚴經》說“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但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我們對待色的態度,本質上是對待眾生的態度——不被色的表像迷惑,卻以慈悲心回應每一個當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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