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統一私法協會1995年6月通過《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公約規定,被盜文物的擁有者應當歸還該被盜物,締約國可以請求另一締約國法院或者其他主管機關命令歸還從請求國領土非法出口的文物。中國1997年加入了該公約。日本尚未加入。
國際上雖然出台了一些國際公約,但是歷史上流失的文物並沒有因此歸還,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國際公約的溯及力,其次是國際公約的執行力。另外,處於某些原因,很多國家博物館或收藏機構主觀上並不希望歸還其收藏的流失文物,甚至對參觀、拍照都嚴格限制,使得政府出面交涉異常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