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CBA季後賽開打,8支球隊相繼亮相。逆轉、准絕殺的精彩大戲提醒著人們,季後賽真的來了。令人惋惜的是,爭議判罰也隨之而來,季後賽首張罰單現身,遼寧隊主教練郭士強遭禁賽兩場。
在與廣廈隊的首場比賽中,郭士強在第三節由於對裁判的一次判罰不滿,接連吃到兩次技術犯規,遭驅逐出場。不依不饒的郭士強一度拒絕離場,誰說都不管用,比賽因此中斷了5分鐘左右。
郭指導又怒了,這不由得讓人想起一年前的這個時候,在上賽季季後賽首輪與新疆隊的第二場,遼寧隊的韓德君在最後時刻進攻時與可蘭白克發生身體接觸,裁判未予判罰。遼寧隊賽後拒絕退場以示抗議,憤怒的郭士強更是提出辭職請求,俱樂部的挽留才得以讓他繼續執教。
在籃協公布對郭士強的禁賽決定後,很多人為郭士強鳴不平,認為他的憤怒事出有因,與裁判的判罰有著直接的關係。
筆者認為,郭士強是一位敢於表達個人情緒的漢子,這一點已從他面對“不公正”待遇時的反應中可見一斑。身為一個東北男人,郭士強的直率讓他無法在爭議哨面前忍氣吞聲。
但大到一個社會,小到一個籃球場,都不能脫離於“法”的管理。這是寬泛意義上的“法”,規範整個社會行為的有法律,而規範球場行為的則有主管部門出台的各項條例。沒有管理條例,籃球場就成為“法外之地”,可以預見,各種亂象更會層出不窮。
中國籃協此次處罰決定依據的是《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十章第五條和《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第三章第二十三條。其中,《中國男子籃球職業聯賽紀律處罰規定》第十章第五條規定,“如出現本規定中沒有預見的情況,給聯賽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聯賽紀律委員會有權參照本規定及《全國籃球競賽處罰規定》的處罰種類和標準範圍進行處理,處理意見上報中國籃協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