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比如衣服褪色、開線,鞋子破損等;
——違反《廣告法》,投訴反映使用未經證實的功能宣傳,比如網頁描述具有防紫外線功能、抗菌功能等;
——產品標簽使用不規範,比如反映衣服未標明廠名廠址、成分、是否可水洗等;
——銷售價格與結算價格不一致,主要表現為超市促銷活動結束後,促銷價格未及時更改為原售價。
交通工具類投訴連續5年逐年遞增
▶ 嘉興市交通工具類投訴共965件,較去年同期增加102件,上升11.82%。
▶ 從數據來看,此類投訴已連續5年逐年遞增,這與我市家用汽車購買量逐年增加、《汽車三包法》推出以及汽車銷售行業管理粗放等原因是分不開的。
▶在這類投訴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四大問題:
——強制消費,表現為強制搭售保險、強制代理掛牌、加價銷售、隱瞞真實信息壓證賣車等;
——合同違約退車問題,集中在購車簽訂書面合同時混用“定金”和“訂金”造成雙方權利不對等,或是出現違約情況以各種理由搪塞拒不退款退車等問題;
——汽車質量維護問題,購車後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或汽車在日常維修保養過程中產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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