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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花季少年之殤 拷問官員酒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11 23:20:04  


 
一、官員酒駕肇禍 五名少年花季殞命

1、酒後駕車肇事 郵政局長成了“馬路殺手”

  酒後駕車肇事新聞雖說不少,但眼前這條新聞觸目驚心:12月5日晚11時30分左右,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酒後駕單位公車,在洛寧縣澗口鄉政府所在地以北路段逆向行駛,連續撞倒路過的7名青少年中的5人,當場撞死3人,另2人送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據瞭解,死亡的4男1女5名青少年中,3名為在校中學生,2名為輟學青少年,最小的13歲,最大的16歲。局長、公車、醉駕、逆行、5人死亡,這些字眼重叠在一起,刺激著人們敏感的神經。(北京人民網)

  在車禍中幸免于難的兩個少年楊明(化名)和楊輝(化名)是死者楊園美的哥哥和弟弟,事故發生後最先趕到現場的是楊園美的叔叔楊民生。他們向記者還原了事故的始末:車禍發生前,楊明三兄妹和附近的四位夥伴剛剛和同學聚會完,夜裡23點前後,7名少年一起回家。楊明回憶說,自己走在最前面,身後是張鵬鵬和尚盼飛,中間是喬國強、楊少朋和楊園美,小弟弟楊輝落後他們七八十米,跟在最後面。

  事故發生時,楊明清楚記得一輛卡車剛剛駛過他們一行人,跟在不遠處的一輛小轎車似乎要超車,於是向路中間駛去。“車速很快,我一走神,車已經到我跟前了。”楊明下意識地側身躲閃,車擦著他左褲腿駛過,他能感覺到很強烈的風刮過。隨後就聽到連續很大的“砰砰”聲。楊明說:“我以為車撞到路邊欄杆了,一回頭却發現張鵬鵬和尚盼飛躺在地上,才知道撞了人,就邊跟著跑邊喊‘攔著它,攔著它’。”(北京《新京報》)

  那麼,在事發之前的晚上,肇事局長谷青陽究竟經歷了什麼?記者經過多地採訪,揭秘了事發前5小時谷青陽的整個行踪。

  12月5日,周日。下午,宜陽縣“木火燉活魚”火鍋店老闆忽然接到谷青陽的電話,電話裡谷青陽預訂了晚上的飯局。店老闆告訴記者,以前谷青陽還擔任宜陽縣郵政局局長時,會帶人過來吃飯,算是老顧客了。“不過自從他調到洛寧縣後,就來得少了。”

  當晚大概6點不到,谷青陽帶著人來到了店裡。“大概五六個人吧,有男有女。”店員回憶,他們來了之後,點了一條黑魚,送了4個小菜。“還拿進去一箱啤酒,不過只喝了2瓶,他們杯子裡還有剩的。”幾名店員向記者證實,在火鍋店他們一行人並沒有怎麼喝酒,他們自己也沒帶白酒,只是普通的吃飯。“吃得也很快,不到2個小時就結束了。”
 
  吃完飯後,谷青陽又到了宜陽縣街頭的一家名叫“無名高地”的酒吧喝酒,這一次,一共6個人。酒吧老闆小于記得很清楚,3男3女。“谷局長我不認識,裡面只有2個女人以前來過,應該是她們帶過來的。”小于告訴記者,當天谷青陽是第一次來他的酒吧喝酒,當時他也不知道谷的身份,只是出事後通過媒體才知道他是洛寧縣郵政局長。谷青陽一行6人進酒吧後,挑選了最裡面的一間包房,包房很小,只夠6個人坐。在這裡,他們一共點了13瓶啤酒,大瓶的洛陽宮,每瓶5元。(上海《新聞晨報》)

  離開酒吧後,谷青陽開著單位的帕薩特,載著下屬王秋霞,從益陽趕往洛寧。在澗口鄉路段,慘禍發生。5名未成年人命喪車輪之下。谷青陽本人在案發後稱,車子走到澗口鄉一個十字路口時,前方突然跑出一輛農用車,為躲避農用車,他猛打方向盤,左轉逆行,撞到在路邊行走的幾個孩子。(河南大河網)


2、挑戰社會底線 “不是車壞了,司機就跑了”

  據洛寧縣公安局負責人介紹,公安幹警現場勘查發現,從第一個少年被撞倒的地方到停車地點,相差約280米。目擊者說,“這輛(肇事)車撞到人後還繼續跑。如果不是車壞了,司機就跑掉了。肇事車輛跑出去500多米才被追上。”谷青陽撞人後,一名幸存少年向他要手機報警,被拒絕,谷還態度囂張試圖動手打人。(江蘇《揚子晚報》)

  身為公務人員醉酒駕車,違反了交通法;面對即將離去的生命,表現出令人驚奇的冷漠;身遭圍困,採用暴力為己解圍,谷青陽的種種錯誤做法簡直讓人氣憤到了極點。在這場猝然而至的悲劇中,一個官員去醉駕,其愛民之心在哪里?起碼的公民素質在哪里?人們看不到一點點谷青陽作為官員的素養和為官良知,看到的只是“草菅”他人生命的“獸性”。(上海《新民晚報》)

  參與救援的附近群眾說,有一位傷者當時被他們送到了當地醫院,但因為延誤時間較長,這名少年最終因搶救無效死亡。群眾們說,這同肇事司機不及時報警和不肯借用手機報警有很大關係。(山東青島新聞網)


3、司機瞌睡打盹 警方恐為肇事局長開脫

  近日,河南洛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王社成、洛寧縣公安局局長張廷璞等,就洛寧縣郵政局局長谷青陽開車撞死5少年案接受記者採訪,說12月5日事發時谷青陽並沒有超車,而是在打瞌睡。

  楊明曾告訴記者,谷青陽撞人後並未積極撥打120和110等。對此,王社成說,5日23時30分事發,23時47分谷撥打120,有通話清單和錄音為證。那麼,撞人後車為何開出近300米?王社成解釋說,這是因為車速太快,幾秒鐘可滑出上百米,谷青陽根本無法反應。為何17分鐘後才撥打120?王社成說,因為谷青陽停車處離撞人處有近300米距離,楊明反應過來,追上車並帶著谷青陽回到撞人處,需要時間。(北京《新京報》)

  一瞌睡就好辦了:超速了,自己可以不知道,限速70公里的路段可以開到100公里以上;撞人了,自己也可以不知道,撞人之後開出300米遠,相當于圍著操場跑四分之三圈,還可以不叫事後逃逸;被人攔下了,半睡半醒,17分鐘後才撥打120,也是可以理解的。

  當地警方的諸多解釋,跟幸存者回憶反差較大,甚至相反。跟谷青陽的解釋倒頗為一致。比如不是超車撞人,而是瞌睡撞人;不是並未積極撥打120和110等,而是需要反應與時間;沒有打人,受傷者不是因搶救過遲而致死等等。(湖北《長江日報》)

  在媒體的報道中,還有一個細節:車禍發生後,現場曾來了一輛印有郵政標誌的車,試圖要強行把局長谷青陽帶走,被憤怒的群眾攔下,“這簡直就是拿老百姓的生命當兒戲。”谷青陽被眾人攔住,動用手中的權利,搬來“救兵”,這與過去那些醉駕官員演繹的醜態何等的相像,是不是寄希望于逃跑之後“飈權越法”,躲過責任?(上海解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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