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車“私奔”成性 公車改革無終無果
1、私用濫用公車 根源在於違規成本低廉
顯然,谷青陽私自深夜動用公車屬于明顯違規,因為單位公車都配有專職司機。將近夜裡12點了,郵政局的公務轎車(估計是局長專車)怎麼還不回單位車庫休息,怎麼就任由谷青陽一人任性耍弄?監管機制監管誰去了?(江蘇《新華每日電訊》)
其實,位列“三公消費”之一的“公車私用”,一直是公共行政治理的一大頑疾。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16年來仍舊沒有像樣頭緒,寸步難行。購買時超編超標配置,使用時公車私用,維修保養費用更是高得離奇,公車在吞噬著公眾的利益,公車醉駕只是其中的“衍生之禍”。事實上,不少地方都制定了嚴禁公車私用的規定。比如,節假日封存公車,給公車設立顔色標誌,公車夜間召回,等等,但是,領導駕車,公車私用為何屢禁不止,相關禁令形同擺設呢?(湖北荊楚網)
當然,炫耀、享受情結是公車泛濫、公車私用的重要原因。這實際上也是政府權力過于集中、民眾被排除在公共决策之外的結果。從媒體報道來看,擅自超標配車,公車私用,除了媒體曝光、輿論譴責,事後叫停以外,官員違規成本十分低廉。要遏制官老爺的公車享受情結,出台再多內部規定無濟于事。關鍵是要前移監管關口,讓公眾監督公車私用。嚴厲處罰相關責任人,使官員認識到,公車私用得不償失。(廣東南方報業網)
2、症在“特權”二字 公車改革如同隔靴搔癢
伴隨著公車腐敗的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相應舉措已陸續出台不少,比如2003年前後各地紛紛推出的“賣公車、發補貼”等,但在與現實接軌後,就每每變形走味,演化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矯情戲碼,從而淪為笑談。這種游離于公眾監督視線之外的“自我治理”式改革,最終只能淪為一地鶏毛,零散得讓人懶得談起。(湖南星辰在線網)
拿給領導頒發“車補”來說,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無非是節制一下“輪子公私兼用”的衝動,讓領導用公車時從此“羞答答”起來;但換個角度來看,領導永遠是特權附體的“隱形駕駛員”,是否有公務需要,他自己說了算;因此公車猶在,福利直接變現,車改就淪為了“贖買”;如此一來,當“存”而不“封”、當死灰復燃的公車再度駛至跟前,領導“車轔轔,馬蕭蕭,官人錢囊纏在腰”後,遂得以繼續瀟灑坐乘,一溜烟而去。又如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發改委已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調研工作,廳局級以下官員專車或全部取消。然而,不久發改委即回應稱是個誤解,似乎很不願意遭媒體“逼宮”,而人為抬高公眾對車改進度的期望值。(遼寧東北新聞網)
至此,不難窺探出公車改革之難,至今尚停留于隔靴搔癢階段。對此,筆者以為,操控者不能寄望于走改良之路,修修補補,敷衍塞責,更無需靜候個別地方的首當其衝,再推而廣之,而應清醒地認識到:這不是一個經濟問題、技巧問題,而是一個全局層面上的政治問題,症在“特權”二字。公車治理16年沒有實質性突破,其根本原因是沒有觸碰特權。(湖北漢網)
3、十年原地踏步 車改無關體制關乎勇氣
公車改革16年沒有實質性突破,只因改革囿于既定格局排列組合。所謂既定格局,就是把公務用車特權的合理性當作改革的前置條件,在此基礎上要求特權者自我約束。可是,享受慣了公車好處者怎肯心甘情願放棄豐厚的既得利益。不過既然“要我改”,難免也要做個姿態,裝出改革的樣子,一些地方先是以“贖買”之名一邊領取巨額車補,一邊公車、司機照樣保留,令車改後的公共財政負擔絲毫不比改革前輕,後來則乾脆走回老路,只是公車的檔次又上了幾個台階。(浙江《寧波日報》)
在安邦分析人員的報告中,分析師提出如果體制不改,公車改革不可能奢望有實質性的突破。對此筆者不敢苟同,難道拿掉一隻鶏蛋就要打碎籃子?!公車改革拿體制說事不靠譜。公車改革越改越離譜的癥結就在於“三國雄起”,各地都在找路,却都迷失在自己那塊做慣了主的地盤上。關鍵是决策層下决心,取消各種形式的特權,拿出規範的制度來“一統天下”,創造條件讓人民來監督公車。
網上有了“廳局級以下官員專車或全部取消”的傳聞,立馬就有“闢謠”的。有人怕改這是正常的,誰都會覺得專車坐著舒服。但如果一聲令下,真的取消了專車,且鐵律開道,舉報一個,摘一頂烏紗,恐怕誰也不敢喊冤叫屈。當務之急是,决策層拿出公車改革的政策,並自上而下做起來,上級機關與領導率先革特權的命,並出台制度,歡迎各路“專拍哥”監督,舉報有獎,保障權利,一切都將迎刃而解,特權車將頓失往日風光。(北京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