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1日電/據新華社消息,最低工資事關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今年以來多地密集上調。據“新華視點”記者梳理,截至目前,今年已有十餘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
提高標準後,哪些人將受益?對勞動者和企業有何影響?接下來還會有哪些調整變化?
哪些省份調整了?漲了多少?
11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發布《關於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將全區一類、二類、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分別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較調整前各增長29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較調整前各增長1.6元。
截至目前,今年已有江蘇、浙江、河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十餘省份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多數省份月最低工資漲幅為200元左右,最高漲了290元;個別省份上漲100元左右。從調整後的水平看,全國已有二十餘個省份第一檔最低工資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標準,代表的是政府在勞動力市場中的一道保護線,用於確保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能滿足勞動者個人及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常凱說,“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收入水平差異較大,最低工資標準也會不同,同一省份內,大多還會再分檔。”
雲南省自10月1日起將一、二、三類地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從1990元、1840元、1690元提高到2070元、1920元、1770元。
儘管給員工的薪酬高於最低工資標準,昆明市西山區一家小超市的負責人覃先生,仍將兩名員工的工資從2700元調整至2850元。“最低工資的變化能給雇主提供參考和指導。我們跟著它適時提高工資,有助於改善員工的生活,提升工作積極性和滿意度。”覃先生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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