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美國早先也像其他國家一樣,一度陷入“大與小”的爭論,也建造過像“突擊者”號和“蘭利”號這樣的小型航母。
但美國總結經驗後認為,相對於中小型航母,大型航母的效費比和作戰效能更具優勢。美國海軍統計發現,建造一艘能夠搭載75架艦載機的大型航母,與建造一艘能夠搭載55架艦載機的中型航母相比,實際費用只高出8%,而實戰中的艦載機出動架次卻要高出1倍。
此外,中小型航母建造周期短、所需經費少,但噸位小、適航性差,艦載機數量少、防空和反潛作戰能力弱,空戰、反艦、對地攻擊能力更弱,根本滿足不了遠離岸基基地的作戰需求。所以,自上世紀60年代開始,美國逐步開始棄小求大。美國現役的11艘航母,全部是排水量8萬噸以上的大型航母。
當然,美國的棄小求大,有其全球獨霸戰略的強勁需求,也有自身超強經濟、科技實力做支撐。但作為國之重器,航母的大型化確實是維護大國、強國利益所必需的。試想,如果美國沒有如此海上“巨無霸”,其將如何兵部別國外海、如何圈占海外“核心利益”、如何推行全球霸權?有消息稱,美國的“空海一體戰”構想,就包括新一代“福特”號航母戰鬥群首先部署西太平洋。
核動力
一如“企業”級和“尼米茲”級,“福特”級航母首艦“福特”號繼續選用了核動力。為什麼美國不再爭論“核與常”,直接發展核動力呢?美國的主要考慮是,核動力航母續航能力強,全壽命周期效費比要大大低於蒸汽輪機等常規動力。且核動力航母能夠提供足夠的電能,有利於實現全電力推進,滿足電磁、激光等高耗能新概念武器的用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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