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富權:彈劾賴清德是“不蒸饅頭爭口氣”
http://www.CRNTT.com   2025-12-19 17:44:45


  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9日發表富權文章:彈劾賴清德是“不蒸饅頭爭口氣”?以下為文章內容。

  起風了!台灣地區“立法院”藍白黨團昨日發出採訪通知,將於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議場前聯合召開“彈劾『違憲總統』,反帝制、反專制、反獨裁”記者會,正式宣布要提案彈劾賴清德,兩黨“立委”皆會出席。
  
  而在藍白黨團發出採訪通知之前,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和王鴻薇,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具名移請“監察院”彈劾“行政院長”卓榮泰。
  
  這兩宗涉及“憲政體制”的懲罰案,都是有黃國昌主動發起,而國民黨黨團及“立委”則全力支持及跟進、配合。由此看來,黃國昌在卸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之前,要以掀起一場“憲政風暴”作為其“卸任禮物”。當然,反過來說,這也將是黃國昌在“立委”及民眾黨黨團總召任內的最後一場重大政治表演。
  
  民眾黨昨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賴清德除了發明古今中外從未聽聞,一連串違背民主常識且貽笑大方的政治名詞(“在野獨裁”),現在更變本加厲,違法指揮行政體系、帶頭毀“憲”亂政。因而民眾黨黨團將正式在院會對賴清德提出彈劾案,屆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賴清德列席說明;而這正是賴清德過去當“立委”時親手通過的法條,自己立法卻自己違法,沒有最荒謬,衹有更荒謬。
  
  按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進入“憲法法庭”審理,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
  
  目前“立法院”共有一百一十三席“立委”,其中國民黨有五十二席,連同兩席參與國民黨黨團運作的無黨籍“立委”,共有五十四席;民眾黨八席,民進黨五十一席。國民黨與民眾黨總計六十二席,應能通過二分之一的“提案門檻”。但還需要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決議,亦即需要七十六席“立委”,幾乎不可能。
  
  即使是能夠闖過這一關,還有“憲法法庭”那一關。今年一月“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後,宣告判決成立的條件除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同意人數最少不得低於九人。目前大法官人數僅八人,即使聲請“大法官”審理,也無法審理。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