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原初狀態視角下的兩岸關係走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2-21 11:49:53  


兩岸回首,殊途同歸。
 
  (3)所選方案的穩定性

  一種方案,只有自身是穩定的,才能持續給大家帶來善,才能吸引人們選擇並努力維護這一體系。所以羅爾斯說,“因此,我們能夠按照這樣一條心理學法則——人們傾向於熱愛、珍惜和支持所有肯定他們自己的善的東西——來解釋對社會體系以及它所滿足的原則的接受。既然每個人的利益都被肯定,所有人就都培養起堅持這一體系的傾向。”(注12)

  而只有統一方案才能帶來兩岸關係的穩定、和平、發展;只有統一才會帶來穩定的、融合的社會政治結構與秩序;只有統一方案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台灣人的基本善,並不斷帶來其基本善的增加。當然台灣人所希望的這種統一肯定是建立在大陸的民主政治得到極大的發展基礎上的,但如果大陸沒有實行所謂西式民主,而是借鑒西方民主實行自己特色的民主,台灣人也會認可,因為對台灣人而言自身的善更具有優先性。同時統一方案本身也能一定程度上容納台灣人所謂平等與尊嚴的要求。

  (四)所選方案的可行性

  “按照羅爾斯的觀點,人們在‘原初狀態’中對正義原則的選擇同時就是對它的證明。從契約論看,對一件事情的最好辯護就是大家一致的選擇了它。這也就是所謂‘可欲性’證明。但是僅僅有這種可欲性證明是不夠的。”(注13)我們還必須對該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證明。

  統一的可行性,在於其實現方式的可行性。研究兩岸關係的學者提出了很多的統一方案,主要有“一國兩制”、“聯邦制”、“邦聯制”、“一中三憲”等等。其中最可行的,也就是中國政府主張的是“一國兩制”的統一方案。筆者也十分認同這一方案,但認為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的形式和具體內容都還需要創新和進一步的研究。筆者在拙文《聯合共和國:坦桑尼亞模式與兩岸統一模式初探》(注14)中,詳細的介紹了所主張的“坦桑尼亞模式”,並論證了以此模式來實現兩岸的統一的理論與現實可行性。當然統一的方式有很多種,“坦桑尼亞模式”僅是眾多之一。

  所謂“坦桑尼亞模式”,其要點就在於擺脫了傳統“一國兩制”的固化思維,以聯合的方式來組建新的中國。這種聯合的好處在於,它既保持了各聯合單位的相對獨立性,又維護了國家統一的框架。在兩岸關係中,對於大陸來講需作出更大的讓步,對台灣來講這是有別於“一國兩制”港澳模式的,可以說是一種新型的“一國兩制”,它充分考慮了台灣方面的顧慮,相應照顧到台灣方面的對等與尊嚴的要求,讓台灣參與整個“新國家”的再造過程,一定程度滿足了台灣的主體性意識,同時又充分顧及到大陸的政治現實與兩岸巨大的實力差距。在這個“新中國”中,大陸有著主體性地位,台灣所享受的實際權力也比以前大的多。

  相較而言,這個方案應更易於被台海雙方接受。綜上所述,在原初狀態中,台灣人會一致的選擇統一方案。

  結論與建議

  本文的論證並非要證明台灣人擁有所謂的“住民自決權”,即在現實政治中,台灣人無權單獨通過統獨公投來決定台灣的未來,這種所謂的自決權已被學者從理論上否定。筆者只是嘗試在純粹的意義上論證何種方案對台灣人是正義的、合法的、最佳的。

  羅爾斯意義上的契約論保證了兩岸統一的合法性論述,但這種論述畢竟是形而上的,政治現實依然很殘酷,兩岸政治問題的解決依然面對著很多難題。隨著“無知之幕”的揭開,台灣人的意識形態紛爭就會凸顯,但台灣人理性思維的能力、面對經濟利益的壓力、民族血緣情感的凝聚力仍會發揮作用。所以只有更好的惠及台灣人的政策,才會讓現實中沒有被無知之幕遮蔽的人去真心實意地選擇統一、選擇兩岸的融合、選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筆者根據羅爾斯契約論的精神及兩岸的現實提出以下幾點不成熟的建議:

  (一)在時機成熟時出台相關法律,明確宣示大陸方面關於兩岸統一的原則,兩岸統一與港澳統一的不同,統一後台灣人仍可享受的自治性權利及可能擴大的權利,把統一對台灣人的好處及可能帶來的好處明確化,類似於台灣的“國統綱領”。部分台灣人懼怕統一,就是怕自己的各項權利收到損失。以明朗的法律或法規,而不僅僅是政策性宣示來確保台灣人所享受的利益,打消他們心中的顧慮。

  (二)根據契約論的精神,只有所有人的同意,才能保證方案的正義性、合法性,然而現實政治生活中,所有人同意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只能讓絕大多數台灣人,尤其是中低收入階層同意。因此,在兩岸交流中,要更加注重對台灣基層民眾的溝通,更加注重對台灣基層民眾的心理疏導。採取的各項對台措施,要更有利於台灣基層民眾,尤其是中南部的低收入群體。讓他們切實感受到兩岸交流所帶來的好處,讓他們分享兩岸關係發展所帶來的益處。

  (三)豐富關於兩岸統一合法性論證的學術資源。進一步從哲學、政治、經濟、歷史、文化等多個領域拓寬統一合法性理論。同時通過宣傳系統,加大兩岸統一合法性、必然性的宣傳。台灣人對統一的拒斥,很大一方面是我們的宣傳不夠或者是宣傳方式有問題。例如,我們現在的宣傳仍然有種居高臨下征服台灣人的感覺,意識形態色彩過濃,宣傳方式沒有更多的考慮台灣民眾的接受方式。因此,應以更細膩的、更親和的方式去宣傳。近年來流行的“公共外交”的思維可以借鑒。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