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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戰爭期間 中朝高層關係內幕(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3-16 10:01:14  


 
  為了盡快達成協議,周恩來作了妥協,除堅持“在聯司指揮下設雙方統一的軍管司令部,統一進行搶修護路及調度車運”外,同意“在目前作戰時期,朝鮮鐵路行政仍需朝鮮交通相管轄”。對於中方的這個讓步,金日成表示基本同意。然而,在中方代表與朝鮮交通相樸義完逐項談判時,朝方又提出了進一步要求:除鐵路行政系統仍歸交通省領導外,一、軍管局僅負責制定計劃,其作用只是對鐵路運輸進行檢查和監督;二、鐵路搶修工作另成立聯合機構,委托交通省領導。這實際上等於取消了已經建立的中朝聯合軍管機構。

  鑒於朝方在談判中反覆不定,雙方基本想法差距太大,中方代表深感問題複雜,關係重大,即使形成紙上協議,也難以改變實際狀況,以至要求再派“有威望的得力幹部來此慢慢談判”。彭德懷亦無可奈何,提出將交通省的意見呈金日成,由雙方政府出面解決,只求朝方能“確保軍運如數完成,確定鐵路管理和運輸的具體辦法”。

  隨後,針對朝方的三項原則,即鐵路行政隸屬朝交通省;成立中正朝副的聯合軍運司令部;成立中正朝副的統一鐵道兵團司令部(即中方所說搶修司令部),高崗提出五點商榷意見:一、堅持對朝鮮鐵路的軍管制度,但可實行軍事代表制,在聯運司下設各級軍事代表,中正朝副,軍事代表對一切軍運有最後決定權。二、聯運司設沈陽,派總代表駐朝交通省,監督軍運計劃執行。三、要求朝方保證聯運司與其總代表及各級軍事代表間電話暢通。四、成立統一搶修司令部,受聯運司領導,同時受朝交通相及聯運司指導。五、在朝中國員工受朝鐵路局領導,其政治工作則受中國軍事代表直接領導。

  葉、張、彭據此與朝交通相再次談判。除對搶修司令部領導權的歸屬問題尚未明確表態外,朝方基本接受了高崗的五點意見,但要求確定朝交通省對其所屬各鐵路管理局行使管轄權。關於運輸問題,朝方同意原則上全部通車,由聯運司審核批准軍用物資和國民經濟所需物資的運輸比例。至於交通省及其所屬各管理局,朝方請中國派人任副職。雙方商定,將談判記錄整理簽字後,呈報各自政府批准。得此情況後,周恩來一方面要求中方代表最好爭取能在記錄中列入有關聯合搶修司令部領導權的內容,一方面也只得同意葉、張、彭在記錄上簽字,並將全文帶回北京。恰在此時,莫斯科的意見到來,扭轉了局面。

  朝鮮鐵道軍管總局成立

  據當事人張明遠觀察,中朝會談之所以爭執不下,其實質是聯運司領導權歸誰所有的問題。中方代表認為,當時朝鮮的鐵路和機車大部被毀,鐵路運行的車輛主要是中國開來的,而搶修線路、運送物資的部隊和司乘人員都以中方為主,甚至維修線路的器材和部分朝鮮鐵路員工的供應也都是由中方負責。從這些實際情況看,朝鮮方面難以協調指揮鐵路運輸的正常運行。所以,戰爭期間的中朝鐵路聯運應由中方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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