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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捐”,必須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5-29 14:59:17  


  捐出去的錢還能再要回來?必須能!近日陸港輿論熱議的一件事就是如此:香港政府曾捐助200萬港幣援建的四川綿陽紫荊民族中學,被當地政府拆毀,土地賣給開發商改建商廈,據說綿陽因此收獲投資60億元人民幣。儘管綿陽官方表示,將投資7000萬人民幣新建該中學,但港府並不“買賬”,表示要追回捐出的200萬公帑。

  香港政府用“較真”的行為揭示了一個簡單的道理:慈善項目的運作必須萬分重視保障捐款的善用,倘若善款不能善用,對善心的踐踏最終要由慈善業本身來付出代價。

  遠的不說,一個郭美美,對中國慈善事業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去年6月郭美美事件發生後,民政部透露, 7月份全國社會捐款額度銳減一半,獻血量也銳減,陷入血荒。而郭美美身後,是公眾長期以來積累的對整個中國慈善業不滿的爆發:善款使用不規範、不公開,對捐贈者和受贈者權利的淡漠,以及相關決策缺乏約束與監督……

  很多時候,現實的社會並不因為善款的到來而處處“流淌著道德的血液”。慈善捐款的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人們無從知道善款是給了受災者解難、還是給了郭美美炫富,抑或被河南宋慶齡基金會揮霍。至於這錢所捐助的工程進度如何,是豆腐渣工程還是拆拆建建,人們更是被蒙在了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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