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之前簽訂合同中規定“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從2004年起任講師的清華大學教師方艶華如今已到了“非升即走”的最後期限。五天裡,幫助方艶華請願留任的畢業生來信有50多封。
不僅是清華大學,眼下“非升即走”制在國內很多高校施行,其核心理念就是“分級流動、末位淘汰”,教師在約定聘期內不能向上一級晉升職稱則不予續聘。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通過制度設計鼓勵競爭、促進流動,保證最優秀的師資力量,本無可厚非。
然而,問題在於現行高校職稱評定標准中,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學術論文和科研成果。對於那些由於承擔了比較多的教學任務、沒有時間和精力兼顧科研工作的教師來說,這樣的職稱評定並不公平,以此決定其去留更難以服衆。
科研、教學和社會服務都是高等教育的功能,但長期以來國內一些高校“重科研輕教學”現象十分普遍。可以想見,拿職稱評定“綁架”教師去留,必將進一步導致科研和教學之間的失衡,乃至於誤傷那些淡泊名利潛心教學的教師。
誠然,我們需要相關機制來優化教師隊伍,提高積極性主動性,但評價指標不應是單一的,而應有多個維度。對於學術型教師,可以看其學術水平,科研成果;對於教學型教師,則應把評價權交給學生,讓潛心培養學生的優秀教師也能得到認可。(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張楓逸) |